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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八日,在聖瑪爾大之家的清晨彌撒講道中,

教宗方濟各省思了當天《福音》提到的見證、竊竊

私議和提問這三個舉動。

《福音》一開始便記述耶穌的見證指出,眾稅吏及

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,經師和法利塞人卻竊竊私議

,指控耶穌同這些罪人吃飯(參閱:路十五     1~10

)。

關於耶穌的見證,教宗說,在當時,這是一件新事

;因為,與罪人接觸,會使你變得不潔,好似觸摸

癩病人那樣;因此,法學士們都與罪人拉開距離。

教宗強調,在歷史上,無論對見證者還是對權勢者

而言,見證,從來都不是一件愜意的事,見證者還

經常付出殉道的代價。

但是,見證,正是打破常規,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

,使它變得更好;因此,教會繼續不斷地做見證。

那吸引人的,是見證,不是言詞。

不錯,言詞能幫助人;但是,見證更吸引人,促使

教會成長。

耶穌做了見證,這雖是一件新事,卻也不算很新;

因為,        天主的慈悲在《舊約》中已有記載。

這些法學士們從未明白過『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』

(歐六   )意味著什麼;他們誦讀這句話,卻不明

白什麼是慈悲。

耶穌以祂自己的方式行事,透過見證表明這慈悲。

接著,教宗表示,見證也會使你處於危險境地。

事實上,耶穌的見證引來了竊竊私議;法利塞人、

經師和法學士們彼此說:『這個人交接罪人,又同

他們吃飯』(路十五     2)。

他們不說:『這個人看來很好;因為,他努力使罪

人悔改』。

這些人總是做負面評論,旨在破壞見證;竊竊私議

,是每天都在犯的罪,在大事和小事上都如此。

教宗例舉教區內和教區之間的爭議,也談到政治的

鬥爭;倘若,一個政府不廉潔,就會設法以竊竊私

議給對手栽贓,總是尋求誹謗和中傷。

獨裁政府首先透過法律控制傳播媒體,以此開始竊

竊私議,讓那些政府視為危險的人失去威信。

無論在個人、家庭、還是在堂區、教區和社會上,

教宗痛惜,竊竊私議成了我們的家常便飯。

對法利塞人和經師們的竊竊私議,耶穌看出他們的

心思,不但沒有責備他們,反而,以他們使用的同

樣方式向他們提出一個問題:『你們中間那個人有

一百隻羊,遺失了其中的一隻,卻不把這九十九隻

丟在荒野,去尋覓那遺失的一隻,直到找著呢?』

(路十五3~4

教宗解釋道,按照常理,他們該當明白耶穌的話;

可是,他們卻算計起來:『我還有九十九隻』,只

遺失一隻;『太陽開始下山了,天已經黑了』。

這就是法利塞人的邏輯!

這就是法學士的邏輯!

他們選擇了耶穌的對立面。

因此,他們不去同罪人交談、不去找稅吏;理由是

    : 『最好不讓這種人玷污了自己,他們是一種危險

;我們要保持自己的潔淨』。

耶穌巧妙地向他們提出問題,進入他們的疑難中,

卻任由他們保留自己不正確的立場;耶穌問道:『

你們中間那個人會這麼做?』

沒有人回答說:『的確如此』;人人都說:『不,

我不會這樣做』。

教宗指出,正因為如此,他們沒有寬恕的能力,無

法施予和接受慈悲。

最後,教宗提到另一個詞語:喜樂、歡慶,這是法

利塞人和法學士們不認識的詞語。

教宗強調,那些跟隨法學士的人不懂得福音的喜樂

;願        上主讓我們明白這福音的邏輯與世界的邏輯

截然相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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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