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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的真親屬

 

【福音:谷三     20~35

那時候,耶穌到了家,群眾又聚集了來,以致他們

連飯都不能吃。

祂的人聽說了,便出來要抓住祂;因為,他們說:

「祂瘋了!」

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經師們說:「祂附有貝耳則步」

;又說:「祂賴魔王驅魔」。

耶穌遂把他們叫來,用比喻向他們說:「撒殫怎能

驅逐撒殫呢?

一國若自相紛爭,那國就不能存立;一家若自相紛

爭,那家也將不能存立;撒殫若起來自相攻擊紛爭

,也就不能存立,必要滅亡。

絕沒有人能進入壯士的家,搶劫他的傢俱的;除非

先把那壯士捆起來,然後,搶劫他的家。

我實在告訴你們:世人的一切罪惡,連所說的任何

褻瀆的話,都可得赦免; 但誰若褻瀆了聖神,永遠

不得赦免,是永久罪惡的犯人」。

耶穌說這話,是因為他們說「祂附有邪魔」。

耶穌的母親和祂的兄弟們來了,站在外邊,派人到

祂跟前去叫祂;那時,群眾正圍著祂坐著,有人給

祂說:「看,祢的母親和祢的兄弟在外邊找祢」。

耶穌回答他們說:「誰是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?」

遂環視祂周圍坐著的人說:「看,我的母親和我的

兄弟!因為誰奉行        天主的旨意,他就是我的兄弟

、姊妹和母親」。

 

【經文分析】

這個主日的福音選自谷三20~35,整段敘述一開始

的兩節經文是一個過渡,引出下面兩段經文;其中

第一段22~30是耶路撒冷的經師們惡意誣陷耶穌的

故事,內容也使人明白如何分別真神;第二段31~

35則是將分辨真神的區別應用在耶穌的親屬身上,

說明誰才是「耶穌的真親屬」。

【20~21家人誤解耶穌】

故事發生在一間屋子內;「屋子」顯示出一種家庭

的庇護。

福音敘述,人群在屋內聚集在耶穌身旁,由於耶穌

的臨在與光芒,顯得過於窄小擁擠。

經由耶穌的話語和行動,「一間新的屋子」產生了

,特徵是透過祂被派遣到人群中、為他們提供屋子。

整個故事的戲劇性正是從「屋子」到「屋子」的發

展,這兩間屋子由於耶穌和祂的親屬的出現形成了

鮮明對比。

耶穌的親屬不認識祂的先知性神恩,誤認為「祂發

瘋了」;並因此企圖「將祂從迷途中」拉回,必要

時,「使用暴力」也在所不惜。

 

【22經師的惡意指控】

福音提到,經師們是由耶路撒冷下來,已經預警了

耶穌將面臨危險;他們對耶穌的批判明顯地是基於

聽到有關耶穌驅魔的事件(谷一21~2832~34

谷三     7~12;此外,值得注意的是:路十一14~23

與瑪十二22~32的平行文中,都先簡短敘述了一個

耶穌治癒附魔者的故事),導致他們惡意指控耶穌

與魔鬼結盟。

這個指控分成兩個部份:先說耶穌附有貝耳則步,

再強調祂賴魔王驅魔。

第一個指控,在形式上和之前耶穌家人說「祂瘋了

」相同(21);第二個是惡意解釋耶穌驅魔的能力

來源。

 

【23耶穌的反問】

23~29節是耶穌的回答;在耶穌的回答中,兩個誣

陷被綜合在一起,並以分裂的主題加以對應。

耶穌一開口就先針對他們的指控反問他們一個問題

:「撒殫怎能驅逐撒殫呢?」(23

接著便是繼續反駁這個主題的言論;在這個言論中

,撒殫成為反對自己者。但是,撒殫其實是反對

天主者、反對祂的王權與國度。

 

【24~26兩個比喻】

耶穌以三個比喻反駁經師們的指控,先是兩個消極

性的圖像說明他們的指控根本不能成立;耶穌採用

的圖像淺顯易懂:自我分裂的王國或家庭,都必將

毀滅自己(24~25);將這些圖像應用在撒殫身上

的結果也是必然的,如果,同樣的情況發生在撒殫

身上,邪惡的撒殫也必自我毀滅(26)。

 

【27搶劫壯士的比喻】

在消極的圖像之後,耶穌的第三個比喻則是積極地

詮釋說明祂的驅魔行動;這個比喻圖像非常生動:

破門而入的強盜必須強於主人,才能成功;企圖到

強壯之人的家搶劫,必須是更強者才行。

比喻的意涵更是淺顯易懂,不論邪惡者的力量是多

麼的強大,耶穌的能力都遠超過牠。

 

【28~29不得赦免的罪】

28~29節是一個兩段式的語錄,談論不能獲得寬恕

的罪,並且以「阿們」(我實在告訴你們)的強調

語氣開始。

罪惡得到寬恕,原是普遍原則;但是,耶穌在此說

出這個原則的唯一例外情形:「誰若褻瀆了聖神,

永遠不得赦免,而且是永久罪惡的犯人」。

這個句子就其本身而言意義並不清楚,必須放在它

出現的脈絡中來瞭解。在本段經文的脈絡中,尤其

是這段故事的開始(22)和結尾(30)各出現一次

,強調經師們反對耶穌,面對        天主聖神的大能行

動故意遮蔽自己的眼睛,並且將耶穌的行動瞭解成

褻瀆        天主聖神。

 

【30執意不接受救恩,不得赦免】

因此,福音30作者最後補充說明,為什麼耶穌說出

這樣的話:由於經師們自己固執地拒絕接受

天主,當然 ,       天主不強迫他們接受赦免;這正是

聖奧思定所說的:固執的封閉自己的心直到死亡。

 

【31~35耶穌的真親屬】

21節起,經文談論的主題就是耶穌的親屬,他們

企圖將祂強拉回家。

目前,這段經文雖然並沒有直接提及21節的經文,

卻明顯的是與之呼應的內容;此處更直接地指出,

那些親屬就是「耶穌的母親和兄弟」,他們站在房

子的門前,並請人把祂叫出去。

福音再次敘述,耶穌在房內,被許多向祂蜂擁而來

的人環繞著。

這種敘述產生一個動人的畫面:房內的人和房外的

人及某種介於二者之間的媒介;這個情況引出耶穌

關鍵的談話:「誰是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?」(33

這個問話非常清楚地是指向關鍵問題:誰才是耶穌

的真親屬?

耶穌自己以兩種方式呈現這問題的答案:

首先、在34節具體地指出,那些環繞在耶穌身旁、

聆聽祂的人群。

其次、在35節則是一般原則性的說明:「那些奉行

天主的旨意的人」。

當然,在經文中,這兩種群體其實是同一的。

同時,馬爾谷透過這樣的敘述強調一個重要的事實

,        天主的旨意必須從聆聽耶穌才能得知。

因此,真正耶穌的親屬,是產生於跟隨耶穌的團體

、是聆聽耶穌並進而在生活中實行耶穌教導的人。

 

【綜合反省】

這個主日的福音包含兩個重點    :

首先是、得到救恩的關鍵不在於出身或地位,人間

的親屬關係並沒有絕對的重要性,真正重要的是「

聽」、「從」耶穌的教導。

其次、        天主的救恩開放給一切人,所有願意認罪

、悔改的人,必得        天父的寬恕;唯有固執傲慢、

拒絕救恩的人,無法進入        天主的國。

天主的救援是白白賞賜的恩寵,其最大特徵是自由

,絕不強迫人接受。

  ( 摘自        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 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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