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生氣,卻不要犯罪

 

聆聽聖言

 

瑪五     20~26

 

那時候,耶穌對群衆說:「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

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,你們絕進不了天國。

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:『不可殺人!』

誰若殺了人,應受裁判。

我卻對你們說: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,就要受裁

判;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「傻子」,就要受議會

的裁判;誰若說「瘋子」,就要受火獄的罰。

所以,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,在那裏想

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,就把你的禮物留在

那裏、留在祭壇前,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

,再來獻你的禮物。

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趕快與他和解,免得

對頭把你交給判官,判官交給差役,把你投在獄

裏。

我實在告訴你,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,絕不能

從那裏出來」。

 

釋經小幫手

 

人難免會生氣;今天,耶穌卻對群衆說:「我卻

對你們說,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,就要受裁判;

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「傻子」,就要受議會的裁

判;誰若說「瘋子」,就要受火獄的罰」;我們

記得,因爲攤販們在殿院做交易,耶穌自己曾經

憤怒,用繩索做成一條鞭子,把眾攤販驅逐出去。

可見,耶穌不反對憤怒的情緒。

對於不義的事,多時,憤怒是合理的情緒反應。

耶穌真正反對的是,人在憤怒時,以行動或言語

傷害他人,貶低他人的價值。

比如説:當我們說他人是「傻子」或「瘋子」時

,我們判斷的,不是他人的行爲,是他人本身;

好像說,他人是有缺陷的、是有問題的。

因此,今天,耶穌把「殺人」和「對弟兄發怒」

這兩個行動放在一起,引申出「誰若對弟兄發怒

,便絕不能進入天國」。

當我們針對的是我們的弟兄,以貶低的姿態看待

他人時,其實,我們已經在心中謀殺他們,讓他

們在我們心中失去價值!

這不是耶穌的做法;耶穌可以對一個人的罪感到

憤怒,卻從來不會懷疑那人的價值;因爲,每個

人都是        天父用愛創造的。

因此,今天,我們慶祝耶穌基督為永恆的大司祭

,就是紀念耶穌如何為我們這些罪人奉獻了自己

;即便人類犯了罪,傷害了自己也傷害了別人,

祂和        天父從來沒有停止愛過我們。

是祂主動來與我們和好,好讓我們能夠再次在

天主的祭壇上奉獻我們的禮品。

 

品嚐聖言

 

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,再來獻你的禮物。

 

活出聖言

 

去和你的弟兄、姐妹們和好,不要讓憤怒長久約

束你的心。

 

全心祈禱

 

耶穌,求祢爲我祈禱,給我所需要的恩寵去醫治

心中的憤怒;阿們。

 

歡迎收聽語音檔,讓愛的聖言傳遍世界各地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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