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屬    神的身體

 

(乙年耶穌復活期第二主日若二十19~31)

 

張春申神父

 

今天,是耶穌復活期第二主日,我們剛才聽到的一段

若望福音,包含兩次復活基督的顯現:一次、在復活

當天晚上;另一次、在八天以後。

兩次顯現叫我們記起上個主日慶祝的耶穌復活節,那

天,耶穌顯現給宗徒時,多默不在;今天是耶穌復活

之後的第八天,耶穌再次顯現給宗徒,多默在場。

福音中,耶穌顯現的情況,幫助我們對祂的身體保持

一種正確的態度;復活的基督並不如同死前一般存留

在世間,究竟祂的光榮身體是怎樣的,實在不很容易

斷定。

聖保祿宗徒雖然對於基督光榮的身體有些說明,但是

,終究超過人們的想像;他說:「播種的是可朽壞的

、復活起來的是不可朽壞的;播種的是可羞辱的、復

活起來的是光榮的;播種的是軟弱的、復活起來的是

強健的;播種的是屬生靈的身體、復活起來的是屬

神的身體」(格前十五42~44)。

老實說,保祿的話我們能懂,然而,仍舊不能告訴我

復活的基督究竟是有著怎樣一個不可朽壞的、光榮

的、強健的和屬        神的身體。

今天,若望福音中,一方面指出,祂來去自如,不受

門戶的阻礙;另一方面卻描寫,保持與死前同一

身體,祂真是納匝肋的耶穌。

這兩方面為我們認識復活的身體同樣重要;祂生活在

天主的光榮中,不受物質世界的限制;然而,祂具有

真實的身體,在光榮生命中的即是曾在世間的耶穌。

此外,如果再應用我們的想像,任意敘述耶穌的身體

,只能令人迷糊;為此緣故,福音中有一句話,真的

啟示了我們復活奧蹟的性質;「因為,你看見了我,

纔相信嗎?那些沒看見就相信的,纔是有福的!」

原來,不論看見耶穌顯現的宗徒、或者沒有看見顯現

的後代教友,對於耶穌復活的奧蹟,大家都應相信。

什麼叫做相信?

那便是不靠自己的頭腦思考,也不依賴自己的感官經

驗,只是信從        天主的話,就肯定與接受來自祂的訊

息,這才是相信。

至於耶穌死後復活,被提升到        天主永遠生命之內,

這個事件沒有        天主自己啟示,那是任何人無從肯定

的,也因此是信仰的對象。

雖然,宗徒們看見祂的顯現;但是,這種人間的經驗

雖然是非常特殊的經驗,絕不能說明和證明耶穌死後

被提升到永遠生命之內。

他們只是由耶穌基督曾經講過的話,尤其,由於

天主在他們內心中的啟示,才相信主真的復活了。

看見耶穌顯現,是信仰的基礎,並非信仰的來源。

後代沒有看見耶穌顯現的人,如同宗徒一般,相信

耶穌復活;他們相信,由於教會的宣講,更是由於

天主在他們內心中的啟示;所以,不論看見、或者沒

有看見,面對耶穌復活奧蹟,大家都靠信仰,肯定與

接受來自        天主的訊息。

耶穌復活是奧蹟,我們相信納匝肋耶穌死後被提升到

天主的永遠生命之內;至於究竟祂的身體是怎樣的,

我們不靠想像去揣測。

最後,在今天記錄的兩次顯現中都有一個共同的因素

就是,耶穌賦予宗徒使命;第一次顯現,派遣他們傳

佈赦免罪過的喜訊;第二次顯現,至少要求多默為信

仰做證。

其實,四部福音中,每次耶穌顯現都包含類似的使命

;這表示,耶穌復活的信仰催迫信者把自己在生命中

接受的復活基督傳報於人。

我們這些相信耶穌復活的基督信徒,雖然,沒有看見

顯現,也不像多默一般,堅持除非看見,絕不相信;

我們實實在在由於        天主的話在內心中推動,相信

耶穌復活;而且,經驗到復活的基督生活在我們內,

那麼,我們也有了一個向人傳報復活喜訊的使命。

如果,耶穌基督復活了;如果,祂生活在我們內;那

麼,讓我們在具體的環境中,即使面臨困難的環境中

,活得有意義、活得興奮、活得有理想、活得快樂。

上主是我的牧者,我實在一無所缺。

縱使我應走過陰森的幽谷,我不怕凶險;因為,祢

我同住。

祢的木杖和短棒,是我的安慰舒暢    ( 詠十六1~24   )

 

反省與行動:

復活的基督,為我生命的意義是什麼?

我和復活的主基督真實地相遇過嗎?

我如何承擔復活的主基督交給我的使命?

 

禱文:

請為新教友祈禱

耶穌復活夜,許多新教友跟隨基督一起踰越、進入

天主的家園;祈求仁慈的        上主恩賜他們和所有教友

一樣,常能在生活中和復活的主基督相遇,並承擔祂

所交付的使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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