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你的    天主、愛你的近人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常年期第三十主日)

 

出二十二 20~26;得前一 5c~10;瑪二十二 34~40

 

本主日的福音雖然短,意義卻非常深刻;所談的是,

天主的誡命中那一條最大的問題。

為福音鋪路的第一篇讀經取自梅瑟法律中的一段;第二篇

讀經雖然和福音沒有直接的關聯,卻讓人看到聖保祿如何

履行        天主的兩條愛的誡命。

福音作者瑪竇告訴我們,在法利塞人知道耶穌回答撒杜塞

人的話令他們啞口無言後,便圍聚到耶穌的身旁,打算要

驗祂。

撒杜塞人來詢問耶穌;因為,他們反對人將來要復活。

耶穌給了他們一個有力的回答,令他們閉口無言。

現在,法利塞人也來考驗耶穌,想在這方面勝過撒杜塞人

;其中一位法學士問耶穌:「師傅,法律中那一條誡命是

最大的?」

這個問題很難回答;因為,在梅瑟的法律中共有六百一十

條規則和禁令,如何區分那一條誡命最大呢?

針對這個論題,可以做無止無休的辯論。

耶穌卻毫不猶豫地回答說:「你應全心、全靈、全意愛

上主、你的        天主,這是最大、也是第一條誡命」。

隨後,祂又補充了法學士所沒有問到的事,祂說:「第

條與此相似:你應當愛近人,如你自己」;說完後,又

極權威的語氣結論說:「全部法律和先知,都繫於這兩條

誡命」。

耶穌的回答出人意料;因為,大家都認為,在眾多的規則

和禁令中,最重要的是十誡。

梅瑟在申命紀中解釋說,十誡,是        天主自己所頒佈、受

到全體人民聽從的十條誡命,只有這些誡命由        天主自己

宣佈;其他的誡命和禁令,是梅瑟給人民遵守的,不是直

接來自        天主。

因此,根據邏輯,在回答法學士時,耶穌應該選擇十誡中

一誡,特別是選擇第一誡;因為,這第一誡非常重要,

禁止人朝拜其他的神明。

但是,耶穌沒有選十誡中的任何一誡,卻是以另外的誡命

來回答;祂引用了申命紀中另一段闡明愛的誡命的話以及

肋未紀中的話說出了第二個愛的誡命,祂說,第二條誡命

與第一條相似:「愛        天主、你的        天主…………愛你的

近人」。

我們如何解釋耶穌的這個選擇呢?

我們試試,先瞭解耶穌的動機。

十誡,非常重要,主要是一些禁令,是負面的誡命。

十誡,非常重要;因為,它規定了一些條件,不遵守這些

條件,便不能與        天主建立良好的關係,誰若想使自己的

生活符合        天主的旨意,就必需遵守十誡。

否則,他便不能與        天主一致,便冒犯了        天主,走上墮

落的路。

不過,十誡所有的條件,不論在與        天主的關係上或是與

人的關係上,除了兩條外,都是負面的。

在與        天主的關係上,唯一正面的條件是:應記住安息日

,守為聖日(出二十     8)。

如果,看看這條誡命的內涵,我們便會發現,為遵守這個

誡命所訂的規則也是負面的。

根據梅瑟法律,將安息日守為聖日是什麼意思?

是說,在那一天,什麼也不做;「你自己、連你的兒女、

你的僕婢、你的牲口以及在你中間的外方人都不可做任何

工作」(出二十10);因此,這個誡命也是負面的。

在另一部份中有一條誡命是真正的正面的誡命:「應孝敬

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,好使你在        上主、你的        天主賜給

你的地方延年益壽」(出二十12),這條誡命非常重要;

因為,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,如果,家庭不團結,社會

便會瓦解。

不過,這條誡命的範圍也非常狹隘,所規定的只是與兩個

人的關係,至於對其他人的態度,則沒有做任何指示。

耶穌既不要負面的誡命,也不要不全面的誡命,祂願意為

人提供一個充滿活力、正面的、普世性的理想。

十誡,沒有真正地表現出這個理想;因為,其中的誡命都

是禁令。

當然,遵守十誡已經很好;但是,它不能使人的生活振發

,能夠振發人生活的唯有愛;因此,耶穌選擇了兩條愛的

誡命:「愛        上主、你的        天主……愛近人如你自己」。

這兩條誡命是正面的、使人非常振發的誡命;因為,這兩

條誡命的理想非常的高。

第一條是:「你應全心、全靈、全意愛        上主、你的

天主」。

誰敢說自己已經真正達到這個理想?

我們常是在這個理想的要求之下;因此,我們要不斷努力

、不斷進步,以能夠至少更接近這個完美而且沒有局限的

極其美妙的愛的理想。

第二條是:「愛近人如你自己」。

誰能說自己做到了愛近人如自己?

我們被生下來便愛自己,這種愛在我們的心理上已經根深

柢固;實際上,我們為別人做的遠比為自己做的少得多。

此外,耶穌在另一個場合更擴大了愛近人這條誡命,祂說

:「這是我的命令:你們該彼此相愛,如同我愛了你們一

樣」(若十五12)。

這是說,我們應該愛近人更甚於自己的生命;因為,耶穌

便是這樣愛了我們,祂把自己的生命獻給了我們。

耶穌向我們建議的理想非常美好,符合我們內心的深切渴

望;事實上,        天主創造我們,正是為了這個緣故。

天主是愛,祂創造我們,為了讓我們參與祂的愛,祂為了

愛我們,也為了要我們愛祂,並和祂一起愛所有其他的人

,這是人的最高理想境界。

要達到這個境界,就一定需要        天主的恩寵、需要來自

天主愛的能力;耶穌將祂的心賜給我們,好教我們能像祂

一樣地愛        天父、像祂一樣地愛我們的近人。

耶穌把自己獻給我們,正是為了這個目的;我們藉著聖體

聖事接納耶穌的聖體和聖血進入我們內,那是祂付出最大

的愛的時刻,是祂為拯救我們、將自己奉獻給

天父的時刻,是祂獻出自己的體和血做為我們的精神食糧

和飲料的時刻;祂就這樣使我們有了愛的生命。

這個啟示在舊約中已經存在,它包含了愛        天主和愛人;

耶穌的誡命,並不是新的誡命,新穎的地方在於祂解釋這

誡命的方式。

第一篇讀經讓我們看到舊約如何強調愛近人;舊約非常關

注社會關係的和諧,出谷紀這樣說:「對外僑,不要苛待

和壓迫;因為,你們在埃及也曾僑居過」。

「對任何寡婦和孤兒,不可苛待」,        天主做了他們生活

的保障人;「若是苛待了一個,他若向我呼求,必要發怒

,用刀殺死你們」。

舊約在有關社會關係方面說得非常詳細,比如抵押的物品

就是一個例子;借錢給人,不可像放債的人:「如果,你

借錢給我的一位百姓、即你中間的一位窮人,你對他不可

像放債的人向他取利」。

那時候的人,常常用外氅做借錢的抵押;因為,白天不需

要外袍;但是,夜裏卻需要用它來做被子禦寒。

梅瑟的法律關注窮人的這個情況說,必需在日落前將外氅

歸還借錢的人;因為,窮人夜間需要用來當被子,不還給

他,便是殘忍。

天主也做窮人的保障:「他若向我呼號,我必俯聽;因為

,我是仁慈的」。

因此,在舊約中已明確地指示了應該關注近人的所有需要

,並慷慨地為他們服務。

不過,耶穌為我們指出的道路,是一條更加慷慨的愛的

路。

在第二篇讀經中,我們看到保祿如何實踐這兩個愛的誡命

;他寫信給剛皈依不久的得撒洛尼人,字裏行間流露出他

對        天主的全心的愛。

他這樣說:「你們成了效法我們和效法主的人………主的

聖道由你們那裏聲聞……你們離開偶像皈依了        天主,為

侍奉永生的真        天主」;保祿的這番話流露出他對

天主的滿心熱愛。

另一方面,保祿宗徒也表達了他對得撒洛尼信友的愛。

他認識他們的時間還很短;但是,他們已經深深地進入他

的心中,他非常慎重地表達他對他們的愛。

首先,他稱讚他們說:「你們成了馬其頓和阿哈雅眾信者

的模範」;得撒洛尼人心胸開闊,他們雖然在許多苦難中

,卻懷著聖神的喜樂接受了聖道。

保祿這番讚賞他們的話,充分流露出他的愛和傳教的心火

;因為,稱讚一個人,對他堅毅的行動也是個很大的鼓勵

我們在強調別人的優點和他們的善行時特別小心,這便顯

出我們對別人的愛是多麼的慎重、多麼的美好、多麼的有

益,這是認可別人所行的善事;這樣,大家便能夠一同在

愛        天主和愛弟兄的愛中成長。

「愛        上主、你的        天主」、「愛你的近人」、「你們要

彼此相愛,如同我愛了你們」,這個理想最為重要,我們

要不斷追求。

我們所有的目標、所有的行動,都應該以這理想為方向,

這樣,我們才能與基督不斷地在祂與        天父和弟兄的關係

中更加緊密地結合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作者:阿爾貝.范諾怡        耶穌會樞機主教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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