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做選擇,決定自己的命運
羅六 19~23;路十二 49~53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今天,有不少人,包括一些基督徒,都不相信地獄的
存在;雖然,聖經裡面明顯啟示地獄是可能存在的,
可能的原因是取決於我們的行為。
他們說,仁慈的 天主不可能把人放到地獄去。
這個想法也有不錯的地方,就是表達了對
天主慈愛的信心。
但是,我們應該知道,地獄不是 天主創造給惡人的
,地獄是惡人自食惡果的地方。
今天的讀經一裏,保祿宗徒就說得很清楚:當人做罪
惡的奴隸時,得了什麼結果呢?
結局就是死亡。
這個死亡,不只是現世生命的死亡,是跟
天主永遠隔絕的地獄。
保祿說,罪惡的代價(中文更好把此字的英文 wage
翻譯成工資 )是死亡。
工資,是人自己努力工作後應該得到的合理報答,合
乎正義。
用工資這詞,保祿表達了地獄不是 天主強加於一位
惡人的,是惡人自己掙來的;害人、作惡的人自食其
果的、正義的內在定律。
正是因為不希望人下地獄, 天主子為我們做出最大
的犧牲,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贖罪,且一次又一次
呼籲罪人悔改。
今天的福音表達了我們自己的選擇決定了我們的命運
的概念;主耶穌是充滿愛的和平之子,祂要投愛火於
地,並切望這愛火到處燃燒起來,祂十字架的洗禮就
是愛的最大彰顯,祂在十字架上也表達了這『渴』!
但是,人若堅持選擇黑暗的話,是會跟選擇光明的人
造成分裂的。
每一個人都是 天主的肖像(這肖像是人的真我,也
是人有尊嚴的最終原因;所以,不信 神的人也比較
不會注重人權、尊嚴的)、都是一個有尊嚴的獨立的
行動主體,對自己的行動負責(對自己的行動負責也
是人的尊嚴的一部份)。
別人、甚至家人,要做怎麼樣的選擇,我都沒有辦法
干預的;但是,我可以做自己的選擇、可以決定自己
的命運,甚至,永恆的命運;也為別人祈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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