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二十五日,在梵蒂岡宗座大樓書房窗口

帶領信眾誦唸三鐘經,唸經前,教宗方濟各

省思了主日福音瑪廿二34~40內容。

當天的福音記載,耶穌回答法學士提出有關

『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』問題,耶穌的

答覆強調了愛        天主和愛近人之間存在著一

種密不可分的關係。

耶穌說     :   『你應全心、全靈、全意愛

上主、你的        天主』(瑪廿二37);祂也補

充強調,第二條與此相似,『你應當愛近人

如你自己』(瑪廿二39)。

教宗解釋說,耶穌為各時代的信徒制定了兩

個必不可少的要點;首先是、倫理和宗教生

活不能成為焦慮和強迫的服從,應成為愛的

原則;其次是、愛        天主和愛近人必須是一

起且密不可分的。

這猶如鏡子中的浮動,在其中,愛

天主和愛近人彼此相互反映,不是一個存在

、另一個不存在;這浮現的圖像向我們顯示

,身為基督徒,我們如何具體地生活。

教宗說:耶穌以瑪廿二40這句話總結道:『

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』;這意

味著,        上主給予祂子民的一切誡命都與愛

天主和愛近人有關。

實際上,所有的誡命都有助於實現和表達這

種雙重的、不可分割的愛。

教宗接著表示,愛        天主,首先是在祈禱中

表達出來,尤其是在朝拜中;我們常常忽略

朝拜        天主。

對近人的愛也稱為弟兄般的愛德,由關懷、

聆聽、分享和照顧他人組成。

很多次,我們忽視聆聽他人;因為,覺得很

無聊、或者佔用了我的時間;我們沒有時間

安慰悲痛者,卻有很多時間聊天。

若望宗徒寫道:『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弟兄

的,就不能愛自己所看不見的       

天主』(若壹四20);因此,可以看到兩條

誡命的統一性。

與        天主共融是我們每天祈求的恩典,也是

個人的承諾,好使我們的生活不被世界偶像

所奴役,是去關懷我們弟兄、姐妹的需求。

最後,教宗總結道,愛近人,是驗證我們皈

依和成聖道路的方式;如果,我說我愛

天主、卻不愛近人,那是無效的。

只要我們向一位弟兄、姐妹關閉我們的心扉

,我們就不能成為耶穌所要求的那樣的門徒。

誦唸三鐘經後,教宗特別為尼日利亞發出呼

籲;他說:我特別關注來自尼日利亞的消息

,員警和一些青年示威者最近發生暴力衝突

;讓我們祈求        上主,在通過促進正義與公

益不斷尋求社會和諧中,避免一切形式的暴

力發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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