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二十五日,在梵蒂岡宗座大樓書房窗口
帶領信眾誦唸三鐘經,唸經前,教宗方濟各
省思了主日福音瑪廿二34~40內容。
當天的福音記載,耶穌回答法學士提出有關
『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』問題,耶穌的
答覆強調了愛 天主和愛近人之間存在著一
種密不可分的關係。
耶穌說 : 『你應全心、全靈、全意愛
上主、你的 天主』(瑪廿二37);祂也補
充強調,第二條與此相似,『你應當愛近人
如你自己』(瑪廿二39)。
教宗解釋說,耶穌為各時代的信徒制定了兩
個必不可少的要點;首先是、倫理和宗教生
活不能成為焦慮和強迫的服從,應成為愛的
原則;其次是、愛 天主和愛近人必須是一
起且密不可分的。
這猶如鏡子中的浮動,在其中,愛
天主和愛近人彼此相互反映,不是一個存在
、另一個不存在;這浮現的圖像向我們顯示
,身為基督徒,我們如何具體地生活。
教宗說:耶穌以瑪廿二40這句話總結道:『
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』;這意
味著, 上主給予祂子民的一切誡命都與愛
天主和愛近人有關。
實際上,所有的誡命都有助於實現和表達這
種雙重的、不可分割的愛。
教宗接著表示,愛 天主,首先是在祈禱中
表達出來,尤其是在朝拜中;我們常常忽略
朝拜 天主。
對近人的愛也稱為弟兄般的愛德,由關懷、
聆聽、分享和照顧他人組成。
很多次,我們忽視聆聽他人;因為,覺得很
無聊、或者佔用了我的時間;我們沒有時間
安慰悲痛者,卻有很多時間聊天。
若望宗徒寫道:『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弟兄
的,就不能愛自己所看不見的
天主』(若壹四20);因此,可以看到兩條
誡命的統一性。
與 天主共融是我們每天祈求的恩典,也是
個人的承諾,好使我們的生活不被世界偶像
所奴役,是去關懷我們弟兄、姐妹的需求。
最後,教宗總結道,愛近人,是驗證我們皈
依和成聖道路的方式;如果,我說我愛
天主、卻不愛近人,那是無效的。
只要我們向一位弟兄、姐妹關閉我們的心扉
,我們就不能成為耶穌所要求的那樣的門徒。
誦唸三鐘經後,教宗特別為尼日利亞發出呼
籲;他說:我特別關注來自尼日利亞的消息
,員警和一些青年示威者最近發生暴力衝突
;讓我們祈求 上主,在通過促進正義與公
益不斷尋求社會和諧中,避免一切形式的暴
力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