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主同在,還怕甚麼 ? (瑪一 18~24)
作者 蔣劍秋神父
耶穌基督的誕生是這樣的:衪的母親瑪利亞許配於若瑟後
, 在同居前,她因聖神有孕的事已顯示出來。
她的丈夫若瑟因為是義人,不願公開羞辱她,有意暗暗地
休退她。
當他在思慮這事時;看,在夢中, 上主的天使顯現給他
說:「達味之子若瑟,不要怕娶你的妻子瑪利亞;因為,
那在她內受生的,是出於聖神。
她要生一位兒子, 你要給衪起名叫耶穌;因為,衪要把自
己的民族由他們的罪惡中拯救出來」。
這一切事的發生,是為應驗 上主藉先知所說的話:「看
,一位貞女將懷孕生子,人將稱衪的名字為厄瑪奴耳,意
思是: 天主與我們同在。
若瑟從睡夢中醒來,就照 上主的天使所囑咐的辦了,娶
了他的妻子。
耶穌一詞,出自希臘文,由希伯來文演變而來,意思是
『救世主』。
『基督』,意思是『受傅者』;古時的猶太君王,都要
接受先知為他傅油。
『厄瑪奴耳』,意思是『 天主與我們同在』。
換言之,我們所期待的,就是將誕生於馬槽的聖嬰耶穌
基督,祂不但是我們的救主、君王,更是我們的
天主、與我們同在的 天主。
按聖經『創世紀』的記載, 天主是按祂自己的肖像造
了人;人與 天主相似。
有人認為,人與 天主不同,只是時間而已,
天主是無始無終的,人是有始有終的;因此,從人的身
上可以看見 天主。
本主日福音中的『厄瑪奴耳』更告訴我們,自我們有生
以來, 天主一直與我們同在,分秒不離。
除了我們原是祂的肖像以外, 天主還選了我們做祂的
子女,並賦予我們每人一份工作 : 有的身為父母、有的
身為牧人、有的當老闆、有的做伙計、有的從政、有的
經商、有的尚文、有的尚武……。
天主給了我們一份職責, 天主也付給了我們完成職責
的力量與助佑。
事實上, 天主隨時都與我們同在,我們絕不孤獨;在
家在外、坐車乘船、做工娛樂、生病健康……,
天主都跟我們在一起。
聖保祿說 : 有 天主同在,我們還怕甚麼 ?
(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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