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翁和拉匝祿的比喻
【福音:路十六 19 ~ 31】
「有一位富家人,身穿紫紅袍及細麻衣,天天奢華地宴樂
;另有一位乞丐名叫拉匝祿,滿身瘡痍,躺臥在他的大門
前,他指望藉富家人桌上掉下的碎屑充饑;但是,只有狗
來舐他的瘡痍。
那乞丐死了,天使把他送到亞巴郎的懷抱裏;那位富家人
也死了,被人埋葬了,他在陰間、在痛苦中舉目一望,遠
遠看見亞巴郎及他懷抱中的拉匝祿,便喊叫說:父親亞巴
郎!可憐我罷!請打發拉匝祿用他的指頭尖蘸點水來涼潤
我的舌頭;因為,我在這火燄中極其慘苦。
亞巴郎說:孩子,你應記得,你活著的時候已享盡了你的
福;拉匝祿同樣也受盡了苦。
現在,他在這裏受安慰;你應受苦了。
除此之外,在我們與你們之間隔著一個巨大的深淵,致使
人即便願意從這邊到你們那邊去也不能,從那邊到我們這
邊來也不能。
那人說:父親!那麼就請你打發拉匝祿到我父家去;因為
,我有五位兄弟,叫他警告他們,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
的地方。
亞巴郎說:他們自有梅瑟及先知,聽從他們好了。
他說:不,父親亞巴郎!倘若有人從死者中到了他們那裏
,他們必會悔改。
亞巴郎給他說:如果,他們不聽從梅瑟及先知,縱使有人
從死者中復活了,他們也必不信服」。
【經文脈絡】
上個主日的福音講述耶穌教導門徒正確使用財富的態度(
路十六 1 ~ 13),當時,也有一些法利塞人在場;因此,
他們嘲笑並批評耶穌。
面對這個情況,耶穌駁斥法利塞人(14 ~ 18),最後,向
他們講述今日的基督徒十分熟悉的「富翁與拉匝祿的比喻
」(路十六19 ~ 31)。
在這個主日的感恩禮中,教會邀請信仰團體再次一起聆聽
這個比喻;整個比喻具有雙重的結構,先是有關兩個人物
生前(19 ~ 21)與死後情況的描述(22 ~ 23);接著,是
兩組對話(24 ~ 31);故事的推展生動有趣,我們按著順
序加以說明。
【19 ~ 21人物介紹】
比喻的一開始介紹兩個主要的角色 : 一位富翁和一位乞丐
;經文對於富翁的介紹非常簡單,沒有提及名字和住處,
只強調他享受著極盡奢華的生活。
相對而言,有關乞丐的描述則詳盡得多,不但詳細說明他
的悲慘窘境:孤獨無助地躺在富翁家門口,身體暴露在狗
群和各種危險之中;也指出乞丐的名字叫做「拉匝祿」。
「拉匝祿」,是翻譯成希臘文的名字,希伯來原文是「厄
里厄則爾」,意思是「 天主幫助」,這是猶太社會中常
見的名字(參閱:創十五2;若十一)。
【22 ~ 23二人的結局】
故事非常精簡地描述拉匝祿的結局:他死後被送到亞巴郎
的懷抱中;猶太傳統相信,亞巴郎早已經和 天主生活在
一起(參閱:路十三28;瑪八11)。
接著,比喻非常詳細地按照猶太思想方式敘述富翁的死亡
、埋葬以及他在陰間的悲慘境遇。
二人生前和死後的情況剛好對調:生前,富翁在豪宅內日
日宴飲享樂;拉匝祿只能躺臥在豪宅門前,忍受野狗侵襲
;然而,二人死亡以後,富翁只能在陰間(天堂外)忍受
折磨,痛苦地仰望在天堂內享福的拉匝祿。
【24 ~ 26第一段對話】
在富翁和亞巴郎的第一段對話中,「自稱是兒子」的富翁
求亞巴郎,派遣他所熟識的拉匝祿來減輕他的痛苦。
亞巴郎卻要他回憶自己和乞丐過去的生活,並且告訴富翁
,現在,所轉換的情況是合理的。
亞巴郎的這段話反映出猶太傳統有關「報復」或「報酬」
的教導(參閱:路一53,六20 ~ 26)。
亞巴郎同時告訴富翁,人死後和生前的情況大不相同;在
生前,如果,富翁願意,便可以輕易地接近乞丐;在死後
,二人之間則存在一個不能跨越的鴻溝。
【27 ~ 31第二段對話】
第二段對話具有一個雙重的結構,富翁首先呼喊亞巴郎為
「父親!」(主日感恩祭典翻譯為「祖宗」,非常不恰當
!)並向亞巴郎祈求另外一個恩典;這位富翁請求亞巴郎
派遣拉匝祿去「警告」自己的弟兄們,好使他們能得救。
「警告」一字,按原文字義,更好直接翻譯為「做見證」
,這是路加常常採用的初期教會宣講常用的表達方式(參
閱:宗十42,十七31)。
亞巴郎回答富翁的話「活著的人有梅瑟和先知的教導已經
足夠」,也同樣地反映初期教會的宣講方式(參閱:路二
四27,44;宗三21 ~ 25)。
富翁則辯駁說:由亡者中帶回來的訊息,超越先知的教導
,可以「促使人悔改」;亞巴郎卻回答說:聆聽復活者和
聆聽梅瑟與先知們其實是緊密相關的,不聽從梅瑟和先知
的人,也不會聽從由死亡中復活的人。
整個比喻隨著這個教導結束,而且,這個結束語非常具有
路加作品的特色:「悔改」,本是一切宣講的最終目標;
所謂「有人由死亡中復活了」,當然,使讀者立刻聯想到
耶穌基督。
【和若望福音的關連】
比喻結尾所說的「縱使有人從死者中復活了,也無法使人
信服」,使人想起若望福音十一章耶穌復活拉匝祿的故事
;根據若望所記載的故事,拉匝祿的復活不但沒有讓猶太
宗教政治領導人物相信耶穌,反而促使公議會做出了殺死
耶穌的決議。
【綜合反省】
這個比喻以對話的形式描述富翁的命運,對讀者提出深刻
的教導,整個敘述含有高度的「警告」意味。
警告當時的聽眾及日後的讀者,不要和「這位富翁」一樣
,應該按著生命的法律善度生活,以免成為「聾子」,以
致於連由死亡復活者所帶來的訊息也無法聆聽。
就整個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的脈絡來看,路加運用這個故事
指責當時信仰團體的敵人,控訴他們大多貪愛錢財,因此
,不接受耶穌復活的福音喜訊。
對今日的讀者而言,主基督也藉著這個故事警告我們錢財
的危險;但是,福音並未通盤否定錢財的價值,而是指出
財富可能使人盲目,把人引入絕對的自我中心,自己封閉
心門,無法對先知的教導以及復活的喜訊開放,更看不見
生活周遭需要援助的弟兄、姊妹。
摘自 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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