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時常為生活和工作祈禱光照嗎?

 

路八     16~18

 

那時候,耶穌對門徒說:「沒有人點上燈,用器皿

遮蓋住、或放在床底下的;是放在燈臺上,為叫進

來的人看見光明。

因為,沒有隱藏的事不成為顯露的、沒有秘密的事

不被知道而公開出來的;所以,你們應當留心,要

怎樣聽;因為凡有的,還要給他;凡沒有的,連他

自以為有的,也要從他奪去」。

 

反省

 

有一個小故事可以幫助我們思考光照的意義:

有一位盲者在夜晚走路時打著燈籠,有人嘲笑他,

看不見,還要打燈籠。

他回答說,那是為給看得見的人打的,避免他們撞

到我。

難道,你不覺得這個人的做法既明智又實際嗎?

我們與主、與他人的關係也是這樣的;即使我們自

己看不見、不認識真理,只要虛心求主光照,時時

皈依,最後,必能成為一盞燈,幫助別人看見。

基督徒有責任光照世界;讓我們虛心祈禱、聆聽聖

言、活出主的誡命,從而光照世人。

我時常為生活和工作祈禱光照嗎?

我有以實際行動來回應光照的意義嗎?

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供稿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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