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時常為生活和工作祈禱光照嗎?
路八 16~18
那時候,耶穌對門徒說:「沒有人點上燈,用器皿
遮蓋住、或放在床底下的;是放在燈臺上,為叫進
來的人看見光明。
因為,沒有隱藏的事不成為顯露的、沒有秘密的事
不被知道而公開出來的;所以,你們應當留心,要
怎樣聽;因為凡有的,還要給他;凡沒有的,連他
自以為有的,也要從他奪去」。
反省
有一個小故事可以幫助我們思考光照的意義:
有一位盲者在夜晚走路時打著燈籠,有人嘲笑他,
看不見,還要打燈籠。
他回答說,那是為給看得見的人打的,避免他們撞
到我。
難道,你不覺得這個人的做法既明智又實際嗎?
我們與主、與他人的關係也是這樣的;即使我們自
己看不見、不認識真理,只要虛心求主光照,時時
皈依,最後,必能成為一盞燈,幫助別人看見。
基督徒有責任光照世界;讓我們虛心祈禱、聆聽聖
言、活出主的誡命,從而光照世人。
我時常為生活和工作祈禱光照嗎?
我有以實際行動來回應光照的意義嗎?
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供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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