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入天國的計畫和盤算
圖 : 耶穌說:不論是誰,若不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
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
主內的兄弟、姊妹:
教會籲請我們誠懇和認真地思量自己做基督門徒的意志
、評估自己得救的狀況。
這主日禮儀選讀的讀經以兩個關鍵字説明我們:
第一個是「計畫」,講的是 天主的計畫。
天主的計畫是要我們以祂所賜予的智慧來認識祂的旨意
,並賴智慧得救。
第二個是「盤算」,就是辨明我們願意接受救恩的決心。
在福音中,耶穌以盤算蓋房子和準備交戰的類比,倡議
和平對話,教訓我們如何才能做祂的門徒。
主日福音一開始就敘述有許多人與耶穌同行,這行程的
方向不變,仍然是朝向耶路撒冷前進(路十三22);在
那裏,「耶穌必需受許多苦,被人們棄絕,並且要被殺
;但是,第三天,必要復活」(路九22)。
聖史路加有意藉此敘述激發我們心中的疑問:
這些與耶穌同行的人是否都有勇氣與耶穌一起走到耶路
撒冷?
我們是否也有勇氣做基督的門徒,與耶穌同行到底?
在與耶穌同行到底的前提下,耶穌教訓我們,反省做祂
門徒的決心,同時更進一步解釋祂之前所講的一個比喻
(路十四15 ~ 24)。
在那個比喻中,家主設了盛宴,邀請了許多人;但是,
他們都以種種藉口予以推辭。
由於先前受邀的人都不來赴宴,家主就吩咐僕人到城裏
的大街小巷,把所有貧窮的、殘廢的、瞎眼的和瘸腿的
人都領來。
這些人來了,宴席中還是有很多空座位;所以,家主就
再叫僕人到大路上以及籬笆邊勉強人進來;總之,就是
要讓所有的席位都坐滿。
這比喻最後告訴我們,天國的宴席備有很多的上座;但
是,「先前被請的那些人沒有一個能嘗到這宴席」(路
十四24)。
在聖經解釋的傳統中,先前被邀請的那些人常被說成是
猶太人、「古時, 天主特選的民族」(參閱:宗十三
44 ~ 52)。先前被請的那些人也常被理解為,所有蒙召
成為基督門徒,之後,又離開耶穌而去的人(參閱:若
六60 ~ 66)。
然而,這比喻的重點實在並非那些無法嘗到宴席的人,
卻是這些後來被邀請的人,藉此勸勉人要下定決心進入
天國享宴。
那麽,這些後來被請的人憑什麽進入天國享宴呢?
就只憑他們是「貧窮的、殘廢的、瞎眼的和瘸腿的人」
,所以,他們就理所當然地有權利、且一定能進入天國
享宴嗎?
其實,這是教會從起初就存在的爭議和問題。
主日福音對這問題做出答覆;聖史路加以耶穌最強硬的
話說明,進入天國享宴,所憑藉的就是做基督的門徒,
而且要有始有終、忠實到底;因此,做基督的門徒之前
,必需事先仔細思量自己的意志。
耶穌說:「如果,誰要跟隨我,卻不惱恨自己的父親、
母親、妻子、兒女、兄弟、姊妹、甚至自己的性命,不
能做我的門徒。
不論是誰,若不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不能做我的
門徒;不論是誰,如果,不捨棄他擁有的一切,不能做
我的門徒」(路十四26 ~ 27,33)。
耶穌給我們提出三個做祂門徒的真實條件:
第一、必需「惱恨自己的家人和自己的性命」(路十四
26)。
猶太閃族文化常以「惱恨」來表示不站在那一邊,也就
是不偏向;「愛惜」則用來表示站在那一邊。
耶穌藉此提醒我們,若要走在天國的道路上,就不可受
到家庭紐帶關係的捆綁,也不可順從自己的私慾偏情。
跟隨耶穌,意味著,決心捨棄這種緣自世俗社會的家庭
紐帶關係所帶來的利益,也不再藉著愛惜自己的性命來
保全性命。
耶穌給我們建立一種全新的家庭關係,並立下保全性命
的原則說:「不拘誰,遵行我在天之 父的意旨,他就
是我的兄弟、姊妹和母親」(瑪十二50);「凡是愛惜
自己性命的,必要喪失性命;在現世憎恨自己性命的,
必要保存性命入於永生」(若十二25)。
很顯然的,人必需站在耶穌這一邊,才能與耶穌同在;
所以,耶穌又說:「誰不偏向我,就是反對我」(路十
一23)。
第二、做基督門徒的條件是揹起十字架、跟隨耶穌(路
十四27)。
這絕對不是要我們特意去尋找沉重的十字架來揹;其實
,只要我們跟隨耶穌的步伐走,就必然會有十字架;因
為,耶穌早已找到了十字架。
揹起十字架、跟隨耶穌的真正意思是,成為與耶穌一道
同行的夥伴,走向苦難,更走向光榮。
「揹十字架」與「跟隨耶穌」是彼此不可分開的,假若
分開了,人所揹負的十字架就不是救恩的十字架,只是
無窮無盡的痛苦,永遠也看不見光明。
第三、做基督門徒的條件是捨棄擁有的一切(路十四33)
在提出這個條件之前,耶穌首先以蓋房子和準備交戰的
類比,教訓我們要謹慎盤算自己做祂門徒的能耐,以成
熟的意志先省思自己做祂門徒的責任。
我們不能朝三暮四、順風轉舵;我們也不能三分鐘熱度
,「一旦,遭遇艱難和迫害,便立刻跌倒了」(瑪十三
21);我們必需以堅決的意志和完全的自由做基督的門
徒,並且堅信耶穌的話:「在世界上,你們要受苦難;
然而,你們放心,我已戰勝了世界」(若十六33)。
為了做基督的門徒就「捨棄擁有的一切」,是深思熟慮
後的行動、慈悲的行動;這行動需要透過善待「貧窮的
、殘廢的、瞎眼的和瘸腿的人」來完成。
聖史路加特別關注實際的貧窮、弱小者;他呼籲富有的
人幫助貧窮、弱小者,與他們分享自己所擁有的一切。
這不僅需要一種不受財富束縛的自由,同時也需要擺脫
家庭的紐帶關係。
富有的人比較容易、也比較願意與自己的家人或朋友分
享財富;但是,聖史路加要求人對財富持有更大的自由
,多多關注貧窮、弱小者,讓他們有更大的生活空間。
在第二篇讀經中,聖保祿同樣以「捨棄擁有的一切」的
精神,請求費肋孟再度收留他那逃跑的奴隸敖乃息摩。
在當時還有奴隸制度的時代,奴隸,就是主人的財物;
保祿要求費肋孟捨棄他的財物,使他的財物轉變成親情
,不再把敖乃息摩當做奴隸,反而以親愛的弟兄相待。
保祿敢對費肋孟做出這樣的請求,不是因為當時的社會
制度許可這樣做,是因為這是在 上主耶穌內原該做的
事,甚至,是不得不做的事。
然而,保祿還是願意看到費肋孟在信德上出於甘心,不
是勉強地回應他的請求。
耶穌也從來不勉強人「捨棄擁有的一切」,耶穌總是給
我們指出一條更好的路、一條走向成全的路:「你若願
意是成全的;去!變賣你所有的,施捨給窮人,你必有
寶藏在天上;然後,來跟隨我」(瑪十九21)。
耶穌教訓我們和傳給我們的是得救的智慧,要我們「賴
它得救」(讀經一:智九19)。
因此,讓我們誠懇和認真地反省自己得救的意志、評估
自己得救的狀況;讓我們忠實地揹起救恩的十字架、做
基督的門徒,在得救的道路上與耶穌同行到底;阿們。
~ 張德福神父 ~摘自 梵蒂岡廣播電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