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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要同基督一起復活    (耶穌復活主日)

 

 

宗十34,37 ~ 43哥三 1 ~ 4若二十 1 ~ 9

 

今天,我們慶祝主的復活;耶穌復活節是禮儀年全年中

 

最重要的一個節日、它是一個光的節日,復活了的主光

 

照我們,祂在我們心中注入極大的喜樂、無限的希望,

 

也把愛充滿在我們心中。

 

福音給我們敘述巴斯卦主日清晨的事件,安息日一過,

 

清晨,天還黑的時候,瑪利亞˙瑪達肋納來到墳墓。

 

按照法律的嚴格規則,安息日,是不可以走動的;但是

 

安息日結束於晚上;所以,天還黑的時候,瑪利亞˙瑪

 

達肋納就動身、前往墳墓去了。

 

瑪利亞˙瑪達肋納充滿愛情,卻也充滿痛苦;當她來到

 

墳墓時,驚奇地發現石頭已從墓穴滾開了。

 

整篇經文要使我們明白,對門徒們來說,耶穌的復活,

 

是一件料想不到的事;他們以為,一切都要因耶穌的死

 

就結束,他們沒有明白,耶穌關於自己的復活所做的預

 

言。

 

事實上,我們應該承認,這些預言、即我們在福音中所

 

念到的,並不很清楚。

 

耶穌曾說被舉起來】,它並不定然要被解釋為復活

 

】、或說成蘇醒】,門徒們不知道這句話論及什麼;

 

所以,他們對主耶穌的復活毫無準備。

 

看到石頭被挪開,瑪利亞.瑪達肋納沒有下結論主復活

 

了,只是說「他們從墳墓中把主搬走了」。

 

復活,為她,是一件奇怪和不可思議的事。

 

主死了,不可能自己從墳墓中出來;所以,他們把祂搬

 

走了,而且,「我們不知道他們把祂放在那裏了」。

 

這是一個侵犯墳墓的行動;瑪利亞˙瑪達肋納這樣做了

 

論。

 

瑪利亞˙瑪達肋納跑去、把這事告訴兩位門徒,他們立

 

刻來到墳墓,為證實婦女的敘述;這兩位門徒是西滿伯

 

多祿和耶穌所愛的那位門徒。

 

福音作者給我們指出,那另一位門徒雖然跑得比較快,

 

先來到墳墓  ( 可能,他比較年輕 ) ;他十分尊重伯多祿

 

,真正地認為他是宗徒之長;所以,不立刻進入墳墓,

 

反而讓伯多祿先進去。

 

福音說:「隨著他的西滿伯多祿也來到了,進了墳墓,

 

看見了放在地上的殮布、也看見耶穌頭上的那塊汗巾,

 

不同殮布放在一起,卻另在一處卷著」。

 

伯多祿所看到的,見證了一件的確奇怪的事情;它究竟

 

有什麼意義?

 

如果,壞人們把耶穌的身體搬走了,一定會把殮布和汗

 

巾都帶走,不會把殮布留在地上,把汗巾卷起、放在另

 

一處的。

 

另一位門徒進入墳墓時,他也看到殮布和汗巾;但是,

 

他好像有了感召,突然明白:耶穌的身體沒有被偷走,

 

耶穌恢復了生命、是與那塵世不同的一種生命;在這生

 

命中,殮布與汗巾沒有一點用處。

 

經上說「另一位門徒一看見,就相信了」。

 

福音作者而後指出:「這是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耶穌必需

 

從死者中復活的那段聖經」。

 

若望想要使我們明白,對耶穌復活事件的識別,不是來

 

自聖經;相反地,是由這事件光照了聖經。

 

只是在這事件發生後,門徒們才明白聖經要說的是什麼

 

以及耶穌的預言意指什麼。

 

起初,他們不知道當如何解釋;耶穌的復活這件事光照

 

了門徒們的思想和心靈。

 

復活了的耶穌是光的泉源,這光十分令人欣慰,而且是

 

正面的。祂的復活揭露了祂受苦難的意義;沒有復活,

 

耶穌的苦難就顯得好像是一悲劇事件、是負面的,一個

 

可怕的失敗、一個沒有希望的結局。

 

反之,耶穌的復活展示出受難的整個價值,表示祂沒有

 

被打敗,是一大勝利、愛的勝利。

 

善牧為祂的羊舍掉了自己的性命(若十11);就如耶穌

 

所說,「沒有人有比這更大的愛情:為自己的朋友舍掉

 

性命」(若十五13);耶穌以愛去經歷祂的苦難;所以

 

,祂復活了、祂得到一個不屬於塵世的新生命,祂獲得

 

一個奧秘的、永恆的、充滿美麗和威能的生命。

 

我們接受這耶穌復活的訊息;我們知道,如果,不藉著

 

信德,我們不能瞭解耶穌的復活。

 

就人性角度來說,復活,是一個不能解釋的事情;但是

 

,信德讓我們意識到    天主的介入,並使我們接受這道

 

強光,它不但光照耶穌的奧秘,而且也光照我們整個的

 

存在。

 

在讀經一裏,伯多祿宣佈耶穌復活的訊息;他進入百夫

 

長科爾乃略家,遂發言:耶穌巡行各處,施恩行善,治

 

好一切受魔鬼壓制的人;因為,    天主同祂在一起。

 

祂被不正義地、殘酷地殺死了;但是,第三天,

 

天主使祂復活了,並顯現給許多人。

 

這些顯現肯定地證實了那空墓使人直覺意會的事。

 

伯多祿確認:「    天主願意復活了的耶穌不是顯現給

 

有的人,是顯現給    天主所揀選的見證人,就是我們這

 

些在祂從死者中復活後跟祂同食共飲的人。

 

祂吩咐我們向百姓講道,指證祂就是    天主所立的生者

 

與死者的法官」。

 

復活了的耶穌充滿大能;然而,祂的大能,首先不在於

 

審判,在賜予罪的赦免。

 

所以,因著祂的苦難,為給我們贏得一切罪惡的赦免,

 

也包括最嚴重的罪在內。

 

因此,復活了的基督最先的大能是救贖的大能;到了末

 

日,還有審判的大能;因為,到了最終,需要人們按其

 

接納耶穌的多寡受審判。

 

在讀經二裏,保祿為我們揭示基督的復活對我們生命的

 

影響;他強調,我們要同基督一起復活。

 

在子夜彌撒的讀經裏羅六  3 ~ 11,保祿宗徒說明,我們

 

已經藉著洗禮與基督同歸於死並與祂同葬,為的是也與

 

祂一同復生。

 

從某種意義來說,我們已經同基督一起復活了;復活的

 

基督的生命已經改變了我們的內在生命。我們不再只是

 

生活在人性層面即保祿所說的肉性層面,在我門內有

 

一個新生命的種籽耶穌基督的生命在逐漸地改變我

 

們。

 

所以,我們有責任回應我們所得到的這個特殊的恩寵;

 

保祿指出:「你們既然與基督一同復活了,就應該追求

 

天上的事,在那裏,有基督坐在    天主的右邊。你們要

 

思念天上的事,不要思念地上的事」。

 

我們必需好好明白保祿講的「天上的事」意味著什麼;

 

它不涉及想像的、或是不著邊際的事,是精神的價值。

 

這位宗徒要使我們明白,耶穌復活後,我們不必只尋求

 

塵世的財富,貪而無厭,渴望物質享受;但要意識到我

 

們的生命從與基督在愛中的結合汲取它全部的價值。

 

「追求天上的事」,就是說在信德中生活,同基督結合

 

;就是說我們生命的每個時刻都生活在    天主的恩寵的

 

希望中,以及在生命結束時,在    天主的光榮中;也是

 

是說生活在愛德中、在來自基督聖心的    天主聖愛中。

 

我們要追求的天上的事,是十分具體的;追求天上的事

 

,是說以慷慨大量的服務精神,對近人的需要極度關懷

 

之心生活,以真正相稱於為我們獻出自己生命的基督之

 

方式生活。

 

「當基督你們的生命顯現時,你們也要和祂一起在光

 

榮中出現」;基督的復活,不僅是信德的泉源,而且也

 

是美妙的希望的泉源。

 

為了這特殊的禮物,我們的心應該對    天主充滿感激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作者:阿爾貝.范諾怡    耶穌會樞機主教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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