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純淨和真正的虔誠

 

 

主內的兄弟、姐妹:

 

生活的宗教信仰擁有明確的生命目標,以及透過理解聖經

 

、遵循禮儀和戒律達到目標的方法。

 

在人的現實生活中,宗教信仰的目標與方法時而混淆不清

 

、本末倒置,使得方法重於目標,一種壓迫感也就油然而

 

生,叫人失去自由。在這情況下,重新澄清信仰的目標、

 

重新尋求新的方法即成了當務之急。

 

在這主日的福音中,耶穌要求我們認清目標、淨化方法,

 

好能抵達    天主,獲享生命。耶穌勸勉我們不可只用唇舌

 

崇敬    天主,心卻遠離祂;不可離棄    天主的誡命,只拘

 

守人的規律(谷七6 ~ 8)。

 

「心裏潔淨的人是有福的」(瑪五  8);「不是從人外面

 

進入他內的能污穢人,是從人裏面出來的才污穢人」(谷

 

15)。只有心裏潔淨,外在的潔淨才能真誠;倘若心地

 

不潔,滿是惡念,一昧追求外在的純潔亦是枉然。

 

在過去的幾個主日,我們誦讀了《若望福音》第六章,從

 

中認識了耶穌是    天主的聖者,唯有祂是永生之言、生命

 

之糧,並且選擇決心跟隨祂、投奔祂。

 

從這主日起直到常年期第卅三主日,教會又返回誦讀《馬

 

爾谷福音》,要我們在認識耶穌後,更親近地與祂同行,

 

聆聽祂的教誨,看祂驅魔、治病、行奇蹟。

 

做為基督信徒,只有與耶穌一同喜悅地崇敬   

 

天主,我們才能保持心裏純淨和真正的虔誠。

 

真正的虔誠必需與實際生活緊密相連;崇敬   

 

天主,需要我們整個人身心靈的投入,不可只限於唇舌的

 

讚頌。我們既然承認耶穌是永生的    天主聖言,我們就必

 

需做聖言的實行者;只有實行聖言,也就是以聖言為生活

 

準則,聖言才能根植在我們心中,我們也才能認清自己身

 

為基督徒的面貌。

 

雅各伯宗徒明確地說了:「誰若只聽聖言卻不去實行,就

 

像一個人對著鏡子照自己生來的面貌,照完以後就離去,

 

他遂即忘卻了自己是什麽樣子」(雅一23 ~ 24)。

 

我們這個主日取自《雅各伯書》的讀經二,略過了這小節

 

的解釋;但是,這解釋充滿了生活的智慧,它讓我們知道

 

,聖言能使我們認識自己是誰。

 

「認識自已」,是古代希臘智慧的格言,是人們得以過個

 

豐盛生活的先決條件;為基督徒而言,實行

 

天主聖言是認識自己的最可靠途徑。

 

這主日取自《申命紀》的讀經一,視    天主聖言為

 

天主法律,這法律概括了子民所有實際生活的面向;因此

 

,梅瑟吩咐要全面遵守    天主法律,不可做任何增刪。

 

天主法律與其它法律有很大的差別;其它法律只制約人的

 

外在行為,天主法律也制約人心中的意念。

 

除此之外,更重要的差別是,    天主法律要求守法的人與

 

立法者建立起個別的位際關係,其它法律沒有這個要求。

 

因此,梅瑟要我們清楚地意識到這些差別,要我們以遵守

 

天主法律為榮,好能彰顯    天主的智慧,與    天主建立更

 

親密的關係。

 

梅瑟說:「你們要聽我教訓你們的法令和規律,謹守遵行

 

;因為這樣,在萬民眼中,才能顯出你們的智慧和見識。

 

有那個大民族的神這樣接近他們,如同    上主我們的

 

天主,在我們每次呼求祂時,這樣親近我們呢?」(申四

 

  1 ~ 8

 

遵守    天主法律,能顯示出我們的智慧和見識。

 

然而,智慧和見識是實際生活的成效,不是一門抽象的學

 

術理論;只有真實生活過的人才會有生活的智慧和見識。

 

因此,智者大多是有年紀的人;他們實際地生活過,他們

 

見過世面,有歷史歲月的沉澱,嚐過人生的酸、甜、苦、

 

辣、鹹,在人生經驗中學會了分辨善與惡,懂得拿起和放

 

下,適時地把握時機及躲避危機。他們總是多聆聽少說話

 

;但是,他們說的話都是生活智慧和見識的結晶,值得我

 

們深思和學習。

 

雅各伯宗徒是基督徒智者,他對我們說的話是基督信仰的

 

智慧和見識,是遵守了    天主法律的效果;他說:「一切

 

美好的贈予、一切完善的恩賜,都是從上、從光明之

 

父降下來的,在祂內沒有變化或轉動的陰影。

 

祂自願用真理之言生了我們,為使我們成為祂所造之物中

 

的初果」(雅一17~  18)。

 

從天上光明之    父而來的恩賜,是超性的恩寵;不只是它

 

的來源超性,它所產生的效果也是超性的。因此,藉著這

 

超性的恩寵,也就是「真理之言」,我們都要成為「造物

 

中的初果」,也就是美好的新受造物。

 

「真理之言」,在舊約,原本是指    天主法律;在新約,

 

是指福音(弗一13;哥一  5);在《若望福音》,指的是

 

耶穌基督(若一1417;八45)。

 

梅瑟和雅各伯異口同聲地告訴我們,    天主法律和真理之

 

言是生命的恩寵,生命的恩寵,是我們內在的存有,不是

 

我們外在的擁有;它使我們的生命具有真實的意義,它也

 

塑造我們的性格、滋養我們與他人的情誼、催促我們要特

 

別「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和寡婦,保持自己不受世俗的玷污

 

」(雅一27)。

 

在這主日的福音中,耶穌要我們實際、並且喜悅地遵守

 

天主法律。    天主法律原本應是我們生活的準則,因此

 

,遵守    天主法律,原本該讓我們感到心情舒暢,不會

 

造成我們生活上額外的負擔,一如《聖詠》第十九篇所

 

說的:「    上主的法律是完善的,能暢快人靈;

 

上主的約章是忠誠的,能開啟愚蒙;    上主的規誡是正

 

直的,能悅樂心情」(詠十九8 ~ 9)。

 

當人的傳統混淆了    天主的法律、當人的規律取代了

 

天主的誡命時,即使我們辛苦地嚴守這些規律的條文,

 

我們也如同耶穌所指責的,都還只是偽君子,也還只是

 

以唇舌崇敬    天主。

 

天主法律是明智生活的穩固基礎,盡力遵行的人必能生

 

存、並獲享    天主的恩賜(申四  1)。

 

耶穌說過:「凡聽了我這些話又能實行的就是一位聰明

 

人,把自己的房屋建在磐石上;雨淋、水沖、風吹襲擊

 

那座房屋,它並不坍塌」(瑪七24 ~ 25)。

 

人的法律要我們偏重於成功、成就和效率,它卻使我們

 

忘掉什麽是成功、成就和效率的基礎和目標。

 

人的法律要求我們注重外在可見的形象和儀表,它卻忽

 

略要求我們建築內在的人格素質。

 

我們不能總是在我們沒有播種過的田地上有所收穫,這

 

不只在社會上如此,在信仰上也是如此。

 

若我們只是注重信仰上暫時性的驚喜和情緒上激昂的高

 

潮,例如只祈求獲得神視或奇蹟的經驗,卻忘了必需在

 

祈禱中、在默想中、在避靜中恒心地與耶穌建立一種基

 

本的密切關係,並在實際的生活環境中關懷困苦的人;

 

那麽,我們的信仰是經不起考驗的信仰,我們仍然只是

 

以唇舌崇敬    天主。

 

讓我們回應這個主日禮儀的邀請,坦誠地省察自己是否

 

偏離了基督的教導,是否以喜悅的心崇敬    天主、

 

遵守    天主的法律和誡命,保持純淨和真正的虔誠。

 

讓我們也向    天主求賜恩寵,使我們常常與耶穌一同生

 

活,並以耶穌的生活原則來生活;阿們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~張德福神父~    摘自    梵蒂岡廣播電台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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