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基督最好的見證人
耶一 17~19;谷六 17~29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聖若翰是耶穌的表哥,比耶穌年長半年;耶穌若是
三十三歲蒙難的話,若翰蒙難時應該沒有三十三歲。
若翰是耶穌的先行者,『女人所生中最偉大的』,
又在『胎中成聖』,一生都是做好人,幫助人走向
耶穌:『看,除免世罪的 天主羔羊!』
甚至,他勇敢指正黑落徳的目的也是為他能悔改、
得到重生。
但是,為什麼他那麼早就過世?
不是可惜他沒有時間做其他的大事嗎?
他死的那麼早,他的人生有什麼意義?
人都要死,但是,有些人的死重於泰山、有些人的
死輕於鴻毛。
若翰的死是重於泰山的;因為,他是為真理殉道的。
殉道者(martyr) 原意是見證者,他為主耶穌基督
此真理作見證。
人生最重要的目的是忠心地見證基督,達到這目的
,生命就有意義了;不論生命是長或短。
聖女小德蘭只活了二十四年,但是,她的見證多麼
的光輝燦爛,對後世影響很大!
相反的,活了很久的人,見證可能是黯淡無光,虛
度年華。
聖保祿宗徒說:即便我投身於火殉道,如果,沒有
愛,我的行為一點意義都沒有。
所以,只是殉道的行為本身不一定是有意義的,一
定要有愛 天主、愛人的動機。
這也是聖女小德蘭在她的『神嬰小道』裡很強調的
一點:不是我們的行為中悅 天主,是行為背後的
原因動機。
這樣說來,或許,我們沒機會用聖若翰一樣的方式
為真理殉道,但是,我們若能以愛主、愛人為動機
,每天,做好平凡的一切,特別在今天我們俗化了
的世界,這個愛變成對基督價值觀的堅持和執着,
我們就是基督最好的見證人 (martyr)了。
求主護祐我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