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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能成為救主之母,瑪利亞「從 天主那裡領有各種相稱於這項崇高職位的恩賜」。
加俾額爾天使在給她報告喜訊時,向她請安說:「充滿恩寵者」(路一28)。
事實上,瑪利亞為能以信德自由地同意給她傳報的召叫,必須得到 天主恩寵的完全支持。
在過去的世紀中,教會意識到瑪利亞既充滿了恩寵,在她受孕時就已蒙受了救贖。
這就是教宗比約九世於1854年所宣布的始胎無染原罪的信條:
榮福童貞瑪利亞,曾因全能 天主的聖寵和特恩,看在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的功績份上,
在其受孕之始就被保護,未受原罪的任何污染。
瑪利亞在「受孕之始便賦有的這些獨特的聖德光輝」,完全是來自基督;
她是「因自己聖子的功勞,奇妙地獲得了救贖之恩」。
聖父「在天上,在基督內,以各種屬神的福份祝福了她」(弗一3),超越任何受造物。
天主「在創世以前」,已在基督內揀選了她,為使她「在 天主面前,藉著愛而成為聖潔無瑕的」
(弗一4)。
東方傳統的教父們稱 天主之母為「全然聖善的」(Panhaghia),尊崇她為「沒有絲毫罪污,好像被
聖神塑成的一個全新的受造物」。瑪利亞因 天主的恩寵,在她的一生中從未犯過任何本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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