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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個法學士起來,試探耶穌說:「師傅,我應當做什麼,才能獲得永生﹖」
耶穌對他說:「法律上記載了什麼﹖你是怎樣讀的﹖」
他答說:「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 上主,你的 天主;並愛近人如你自己。」
耶穌向他說:「你答應的對,你這樣做,必得生活。」
但是,他願意顯示自己理直,又對耶穌說:「畢竟誰是我的近人﹖」
耶穌答說:「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,到了耶里哥,遭遇了強盜;他們剝去他的衣服,
並加以擊傷,將他半死半活地丟下走了。
正巧,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,看了看他,便從旁邊走過去。
又有一個肋未人,也是一樣;他到了那裡,看了看,也從旁邊走過去。
但有一個撒馬黎雅人,路過他那裏,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,遂上前,在他的傷處注上油
與酒,包紮好了,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把他到帶客店裏,小心照料他。
第二天,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:請你小心看護他! 不論餘外花費多少,等我回來時,
必要補還你。你以為這三個人中,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﹖」
那人答說:「是憐憫他的那人。」
耶穌遂給他說:「你去,也照樣做吧!」 ( 路十 25 ~ 37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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