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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老師、一位  天父、一位導師


(瑪二十三 1~12)


張春申神父 著


福音作者通常把耶穌公開傳教生活分為三個階段:第一階段是在加里肋亞宣講天國喜訊;


第二階段是由加里肋亞去猶大的行程,行程中,耶穌注意十二門徒的精神訓練;第三階段


是耶穌榮進耶路撒冷京城,此後,與那裏的宗教權威對有關天國的道理有一連串的討論,


甚至,針鋒相對的辯駁;最後,導致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。


今天福音的記錄,也是關於耶穌在耶路撒冷對當時的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批評,進而要求跟


隨自己的團體竭力避免任何妄自尊大的態度。


我們先註解耶穌教訓後代教會的話,因為,那些話初聽起來,令人不易立刻了解;比如:


「不要稱地上的人為父」,究竟有什麼意義?究竟怎樣實行?


首先,我們必須知道,耶穌的團體、也就是後代的教會,與人間的團體有極大的差別,因


為,她是由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所組成的。他們並不是為了解決地上的經濟、政治、社會等


等問題而集結成為一個團體;他們之所以合而為一,是因為都接受了耶穌的天國喜訊,在


現世按照天國的要求而生活。


這個教會團體所信仰的真理,不是來自普通的老師,是獨一無二的老師耶穌基督,只有祂


傳給人類天國的真理。這個教會團體所有的永遠生命也不是來自任何受造物,是獨一無二


的在天大父,只有祂賜給人類永遠的生命。最後,這個教會團體所走向的通往天國的道路


,更不是來自一般的導師,是獨一無二的默西亞:基督;只有祂指導人類永生的康莊大道。


為了要求信徒認清教會團體中真理、生命、道路的獨一無二的來源,耶穌特別強調,只有


一位老師、只有一位天上的父、只有一位導師。


的確,今天,我們在教會中稱人為老師、為父、為導師,不過,我們都深深知道,在信仰


生活中,一切老師代表耶穌;一切父代表天上的父;一切導師代表基督。


教會中的老師不教自己的,只教耶穌的真理;教會中的父,不給自己的,只給天上大父的


生命;教會中的導師不指示自己的,只指示基督的道路。根據這個重要的信仰,再聽耶穌


斥責經師和法利塞人的話,就更能了解耶穌對自己團體中擔任領袖的人要求什麼。


如果,耶穌斥責經師和法利塞人「只說不做」,當然,祂要求教會領袖「身體力行」;如


果,耶穌斥責經師和法利塞人「把擔子放在別人的肩上,自己卻不動指頭」,當然,祂要


求教會領袖「以身作則」;如果,耶穌斥責經師和法利塞人「為叫別人看到」,當然,祂


要求教會領袖「表裏一致,心口合一」。


總而言之,教會領袖的確在團體中是最大的;可是,耶穌要求他們做為團體的僕役,如同


祂自己來,不是為受人服事,而是服事人,為大眾做贖價。


今天,我們解釋的福音,不僅可以幫助教會領袖做深切的反省,也能提醒全體教友都從


耶穌口中認清教會領袖在團體中的作用,以及稱之為老師、父、好導師的精義。


反省與行動:


我真正認清只有一位老師、一位天上的父、一位導師嗎?


我如何跟隨這一位老師、天上的父、導師?


我願意如同這一位導師,服事人,而不受服事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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