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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以前還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,就對你們說過這話:
諸凡梅瑟法律、先知並聖詠上指著我所記載的話都必須應驗。」
耶穌遂開啟他們的明悟,叫他們理解經書;又向他們說:
「經上曾這樣記載,默西亞必須受苦,第三天要從死者中復活;
並且必須從耶路撒冷開始,因他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,以得罪之赦。
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。
看,我要把我父所恩許的遣發到你們身上;
至於你們,你們應當留在這城中,直到佩戴上自高天而來的能力。」
( 路二十四 44 ~ 49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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