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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我們的靈魂在愛中與 天主結合
希十 11~18;谷四 1~20
乙年常年期第三周星期三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任何愛的關係都只能是雙方的, 天主和我們的
愛的關係也只能如此; 天主已經清楚地表示了
,特別是在十字架上對我們的愛,我們要接受、
回應這個愛,才能夠達到與 天主在愛中的共融
,就是天國。
今天的讀經一裡,我們看到,基督只奉獻了一次
贖罪的犧牲(相對舊約,大司祭一次又一次地用
羔羊的血做犧牲),就有能力永遠使被聖化的人
得以完全。
但是,誰是被聖化的人?
是那些願意被聖化的人。
願意被聖化的人,就不應該放任自己的靈魂成為
今天福音裡提到的『路旁地、石頭地、荊棘地』。
我們的靈魂要藉著祈禱、聖事(特別是聖體聖事
以及和好聖事)、適當地刻苦、行愛德來做翻耕
、除草、施肥,也就是靈修傳統上的『煉、明、
合』,來變成一塊願意接受恩寵種子的好土地。
這樣, 天主與我們的靈魂如『雅歌』裡說的,
在愛中結合,最後,天人就合一了!
另外,今天的讀經一清楚表明,我們罪的赦免是
因為基督的犧牲,不是我們付費買來的。
告解聖事後的『補贖』,不是買罪赦的『贖罪券
』(罪赦,是罪人痛悔、定改、告明後,神父不
是以自己的名義,是以 天主聖三的名義給予的
),是為了罪赦後靈魂的康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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