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個法利塞人請耶穌同他吃飯,他便進了那法利塞人的家中坐席。
那時,有個婦人,是城中的罪人,她一聽說耶穌在法利塞人家中坐席,就帶著一玉瓶
香液來,站在他背後,靠近他的腳哭開了;用眼淚滴濕了他的腳,用自己的頭髮擦乾
,又熱切地口親他的腳,以後,抹上香液。
那請耶穌的法利塞人見了,就心裏想:「這人若是先知,必定知道這個摸他的人是誰
,是怎樣的女人:是一個罪婦。」
耶穌發言對他說:「西滿,我有一件事要向你說。」
西滿說:「師傅,請說吧 !」
「一個債主有兩個債戶;一個欠五百德納、另一個欠五十, 因為,他們都無力償還
,債主就開恩,赦免了他們二人。那麼,他們中誰更愛他呢?」
西滿答說:「我想,是那多得恩赦的。」
耶穌對他說:「你判斷得正對。 」
他遂轉身向著那婦人,對西滿說:「你看見這個婦人嗎? 我進了你的家,你沒有給
我水洗腳,她卻用眼淚滴濕了我的腳,並用頭髮擦乾。你沒有給我行口親禮,但她
自從我進來,就不斷地口親我的腳 。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,她卻用香液抹了我的腳
。故此,我告訴你:她的那許多罪得了赦免,因為,她愛得多;但那少得赦免的,
是愛的少。」
耶穌遂對婦人說:「妳的罪得了赦免。」
同席的人心中想道:「這人是誰? 他竟然赦免罪過 !」
耶穌對婦人說:「你的信德救了妳,平安回去吧 ! 」 ( 路七 36 ~ 50 )
默想:
你得想像,今天福音讀經的場景:這是中東一帶典型的筵席,賓客(全是男的)斜倚
在躺椅上;上身面對桌子,雙腿往後伸出;左臂支撐著身體,以右手抓取食物(沒有
刀叉)。房子是敞開式;僕人與看熱鬧的人簇擁在餐桌的四周。
筵席的主人西滿,是位遠近馳名的法利塞人,也就是謹守律法的猶太人;儘管,其他
法利塞人對耶穌挑三揀四,更有甚者,斷然摒棄他,並且預謀殺害祂(瑪廿六 4);
西滿卻親自邀請耶穌入席。
看來,他對耶穌抱著些許的同情心,否則,不會把耶穌請到家裡來。
眾賓客濟濟一堂,斜倚在餐桌周圍,品嚐著豐盛的佳餚。
不久以後,有個鎮上人所共知的罪婦擠了進來;她犯甚麼罪呢?聖史路加沒有交代,
但是,每個人心知肚明。此類隱諱的態度迄今沒有改變;「那種罪人」,是人們論及
第六誡時的慣稱。
這位罪婦進來之後的作為令所有在場的賓客目瞪口呆。時過境遷,就算換成幾乎沒有
任何禁忌的今天,她的行為也會被視為冒失之舉。我無法想像,如果,一位「罪婦」
像對待當年的耶穌一樣對待現代的聖職人員,我們這些「教會的男人」該如何應對才
是。
耶穌赤足躺在長椅上;婦人提著昂貴的香油,從後面靠近耶穌。
在炎熱的中東地區,抹油,對人的皮膚是重要而且有益的;婦人在為耶穌抹油之前,
淚如泉湧地不斷哭泣;淚水流淌到耶穌的腳上,他卻文風不動。耶穌並不討厭這位罪
婦,也沒有排斥她的觸摸;即使,她用長髮擦乾耶穌的腳時,也沒有遭到阻攔。
旁邊其他人看不慣這些挑逗行為,他們懷疑耶穌不清楚這位婦人的身分與背景。
其實,耶穌不但知道這婦人的底細,而且,洞察西滿與其他人心裡所暗自嘀咕的。
那些人只注意到婦人的行為看似挑逗,卻完全忽略了包含其中的虔誠意向;他們錯了。
這裡,至少這一回,婦人的行為跟性愛與情色無關;跟男人的慾望或女人的賣身無關。
這件事的要點在於:從前,這位婦人遍尋愛情無著;而今,她終於找到一個不會把她當
做洩慾工具的人;一個把她的行為與眼淚視做追求真愛的人;一個能夠以愛還愛、不讓
她心裡再空虛饑渴的人。
西滿或許學到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教訓;如果,我們打開心胸,悉心聆聽,我們也能學
到同樣的教訓。「西滿以及所有喜歡不停判斷他人的人總算明白:愛是生命中的一切,
真正的愛情能夠包容與原諒無窮無盡的事。我若沒有賣淫、沒有殺人、沒有偷盜搶劫
,並不表示我優於娼妓、殺人犯或盜賊;而是因為
天主加諸於我的恩寵使我免於墮落。」那麼,我對他的愛相稱嗎?
反省與行動:
我常像西滿和其他人一樣,只憑表象就加以判斷嗎?
我像罪婦一樣,對耶穌有堅定的信德嗎?
我能學習耶穌,用心眼來洞察人心,並包容所有過失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