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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母獻耶穌於聖殿慶日:一個光的節日


路加福音 22~40(短式:路二 22~32


薛恩博樞機 著 丁穎達教授


默想:


二月二日曾經一直是個民間慶節,叫做「聖燭節」。


根據猶太法律,婦女在生育後的第四十天,必須到耶路撒冷的聖殿奉獻取潔


的祭品。不過,福音還提到另外一個原因:在舊約的思維裡,每位首生男兒


都屬於    天主,父母必須獻上祭品,把他象徵性地贖回。


對我們現代人來說,「取潔」與「贖回」也許是很陌生的概念;不過,這段


福音的重頭戲,瑪利亞與若瑟把新生兒帶到聖殿,並把祂獻給


天主,對我們來說就算不上奇怪了。


祂,是他們的孩子,卻不完全是他們的,祂屬於    天主;但是,被委託給他


們撫養。雖然,他們從    天主的手中接納了祂,此時,又把祂交還到


天主手上。


當許多父母親帶孩子來聖堂受洗時,他們也會這麼做;因為,他們心知肚明


:孩子不是他們的「所有物」或「資產」;孩子是    天主賞賜的禮物。他的


生活是    天主的事務,因此,把孩子從小全然交託給    天主是件好事。


這段福音還提到兩位老人家【西默盎與亞納】前來拜見嬰兒;他們的出現,


不僅顯示每位嬰兒的出生都在提醒我們自己會一天天地變老,一代接替一代


,也就是長江後浪推前浪。


但是,每個人對生命交替的過程,不會都像西默盎那樣喜樂地接受;因為,


他活著就是為了等待這一刻。所以,當他終於看到了聖嬰時,他讚美


天主,愉快地準備駕鶴歸天。


這兩位老人家的喜樂還有另外一個更意味深長的原因:他們在被帶上聖殿的


聖嬰身上看見「啟示異邦的光明」,祂就是要把救恩帶給所有民族的那一位。


耶穌是萬邦之光!


那就是為甚麼教會在隆冬的今天慶祝聖燭節,因為,在此時節,白晝的光照


已經慢慢延長,壓迫在我們靈魂上的黑暗漸漸減輕。


每座聖堂都在今天祝聖蠟燭;在很多地方還有燭光遊行。


基督是人世間黑暗中的光明:那就是燭光所象徵的,就是燭光遊行的意義


。溫暖的燭光,代表著世世代代從基督所照射出的巨光。


在寒冷的冬季裡,靠近一枝點燃的蠟燭,能讓我感覺溫暖。在我們的世界上


,不只是冬天讓我們感覺寒冷,我們工作的環境、甚至我們的家庭,也常常


讓我們感到心寒。


走向聖嬰耶穌,像西默盎一樣,雙臂接過祂來,並為此感謝


天主,讓這光照耀我的生活,帶給我溫暖;那就是、並且永遠是,今天這個


光的節日的真諦所在。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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