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教,是教會至公性的要求
信經中當信的道理之一是「教會是至公的」;就因為教會是至公的,所以,
教會必須傳教。
梵二大公會議《教會傳教工作法令》第七節說:「雖然,
天主有方法,能夠引導那些非因自己的過失而不認識基督的人,得到為中悅
天主無可或缺的信德;可是,宣傳福音仍是教會不可推卸的責任,同時也是
它神聖的權利」。
教會為什麼必須傳播福音?
大公會議的《教會傳教工作法令》開宗明義就說:「教會受
天主派遣給萬民,做為拯救普世的聖事;它為了本身所具有的大公性的要求
,也為了遵從它的創立者的命令,而努力向全人類宣布福音」。
大公會議文獻這段話的思想來自瑪竇福音結束的幾句話;當耶穌要升天時,
給宗徒留下遺訓說:「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,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
們授洗,教訓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。
看,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,直到今世的終結」。
上面引用的大公會議文獻與福音的那兩段話,已經足夠說明教會為什麼必須
傳教的理由;現在,我們來看一下,教會傳教工作的來源與目標。
教會受 上主派遣去傳教,這項使命的源頭來自 天主聖三永恒的愛。
《教會傳教工作法令》第二節說:「旅途中的教會,在本質上即帶有傳教特
性;因為,按照 天主聖父的計畫,教會,是源於聖子及聖神的使命」。
至於,教會傳教使命的最終目標就是:使人類都能分享
天主聖父及聖子在他們相愛的神之內的共融。
了解了教會傳教使命的來源與目標,我們再來看一看教會傳教的動因;這個
動因是, 天主對人類的愛。
教會既然是 天主拯救普世人類的聖事,所以,教會必然要從
天主對世人的那份偉大、無比的愛中汲取傳教的義務、心火和力量。
聖保祿致格林多人後書第五章有話說:「因為,基督的愛催促著我們」。
致弟茂德前書第二章也說:「 天主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,并認識真理」。
聖保祿致弟茂德前書這兩句話的意思是: 天主要人透過認識真理的途徑來
獲得救恩。換句話說,救恩存在真理內,所有隨從真理之神感召的人,事實
上,都已經走在得救的道路上了。
然而,教會受託付,保管 天主的真理;所以,必須主動把這個真理提供給
渴望認識它的人。教會正因為相信 天主拯救世人的普遍計畫;所以,向天
下萬民傳播福音是教會的本質與特性。
教會應該怎樣向世人傳播福音呢?
他必須以怎樣的態度、以什麼途徑來傳教呢?
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他的《救主的使命》通諭第廿一節中說:「聖神是教會
所有使命的主角」;這也就是說,是聖神在引導教會走傳教的道路。
《教會傳教工作法令》第五節說:「基督被派遣,把福音帶給窮人;教會在
歷史中繼續并發揚基督的使命,它受到基督的神的啟迪,必須遵循基督所走
的道路前進;基督的道路即貧窮、服從、服務、自我犧牲到底,至死不渝」。
正因為有這樣的精神,公元第二、第三世紀著名的護教學家戴爾都良說:
「致命者的血,是基督信徒的種子」。
當然,教會必須步武基督的芳蹤,才能實踐基督託付給他的使命。
然而,教會并不敢因此而自豪;大公會議《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》第四
十三節說:「即在現代,教會也知道,在它所帶來的福音和負責宣講福音者
的人性弱點之間,存在著多遠的距離」。
既然知道,自己原是配不上宣講福音;所以,宣講福音的人必須不斷地悔改
,更新自己,多做補贖,走十字架狹窄的道路;這樣才能拓展基督的神國。
的確如此,《教會憲章》第八節說:「在貧窮與迫害之下,基督完成了救贖
的工程;教會也奉命走同樣的道路,為把救贖的成果貢獻給人類」。
為此,教會傳教的工作極需要耐心;首先,向尚未認識、尚未信仰基督的民
族或團體宣講福音;然後,在當地建立信友團體,做為
天主臨在世界的標記;接著,便是建立地方教會,展開福音與本地文化結合
的工作。
當然,這一連串的傳教步驟工作,在細心、耐心經營之後,不見得會獲得即
時的成果。在個人、社會和民族方面,教會是一步一步地接近并爭取他們,
使他們加入教會至公的圓滿境界中。
這裏提到教會至公的圓滿境界,這很重要;因為,教會的本質固然是至公的,
但是,教會家庭內部至今仍然分裂;教會若想向全人類傳播福音,使人人加
入至公的教會,就不能不先要求基督信徒先努力尋求合一;否則,就如梵二
文獻《大公主義法令》第四節說的:「基督信徒的分裂,阻止教會與那些已
經領洗、但不與教會完整共融的分離子女達到它固有而完全的至公性;甚至
,在它的實際生活上,教會本身也難以從各方面表現完整的大公性」。
最後,應該強調的是:傳播福音的工作需要配以和尚未接受福音的人士進行
一種互敬互重的對話;從這樣的對話,信友不但可以更進一步地認識
天主蘊藏在各民族中的真理與恩寵,也可以從中獲取益處。
因為,教友向不認識福音的人宣講福音,目的就在強化、完成并提升
天主散布在各民族間的真理與美善;同時,讓各民族都得到淨化,脫離錯誤
和邪惡的困境,以增進人的幸福和宣揚 天主的光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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