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讀 聖納德院長雅歌釋義
我愛,因為,我愛;我愛,是為了愛
愛,為它自己足夠了;它藉自己、並為自己而喜悅。
愛,就是它自己的功勞、就是它自己的賞報。
愛,不需要外在的原因或結果;愛的果實就是愛的本身。
我愛,因為,我愛;我愛,是為了愛。
如果,愛,返本歸源,流回本源,從本源不斷汲取湧出的
水;愛,該是多麼偉大的事!
在靈魂的一切活動、情感和情緒中,只有愛,我們能夠用
來還報造物主;雖然,這種還報並不相當,至少表現出愛
的相互交往。
因為,當 天主愛的時候,無非願意被愛;祂愛人,只是
為了使人愛祂;祂知道,凡愛祂的人,在愛中,便能獲致
圓滿的喜樂。
「新郎」的愛,或更好說,新郎就是愛,只要求互愛與互
信;因此,願那被愛者能夠還愛。
新娘既身為「愛」的新娘,怎能不愛呢?「愛」本身怎能
不被愛呢?
因此,新娘該摒棄一切內心的其他感情,為能完全委身於
唯一的愛;新娘只能夠以愛報愛。
即使,她能完全投身於愛情之中,這對從泉源本身湧出來
的愛的永恒激流說來,又算得了什麼呢?
顯然,愛者與愛本身、人靈與聖言、新娘與新郎、造物主
與受造物,二者之愛是不相等的,就好像渴者之於水泉一
般。
那麼,又怎樣相愛呢?
難道,新娘完婚的企望就因此喪失並完全消散嗎?
因為,她不能與巨人並駕齊驅;論甘飴,她不能與蜜相比
;論溫良,她不能與羔羊相比;論潔白,她不能與玉簪花
相比;論光彩,她不能與太陽相比;論愛情,她不能與愛
情本身相比;那麼,她聲聲嘆息所表示的願望、她愛情的
熱力、她滿懷信賴的期待,都將全部落空嗎?
不!因為,受造物本性有限,所以,愛得少;假若,人全
心去愛,就全部愛情而論,他將一無所缺。
因此,祇要人全心愛主,就彷彿與主締結神婚;因為,在
婚姻中,不管誰愛的多或誰愛的少,祇要新郎和新娘同意
結婚,便成為真實而完整的婚姻。
誰也不要懷疑,
天主聖言的愛先於人的愛、超越人的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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