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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,請教我謙抑自下
達十三 1~9,15~17,19~30,33~62
詠二十三 (二十三) 1~6;若八 1~11
世界上實在有太多喜歡指控他人、自命判官的人
;更不幸的是他們自身不正,正如今天兩篇選經
述說的事件。
自我中心的人往往自吹自擂,更會不擇手段貶低
其他人的尊嚴和價值,以求提高自己,甚至,連
天主也不放在眼內。
在四旬期,教會特別提醒我們反省 : 人在
天主前的身分及其他人和生命在自己心目中的地
位。
揹負著受造物的不足與局限,我們被召,藉人與
人之間的互補不足、取長補短、互相扶持、彼此
建立,來展現在每人身上隱藏著的創造主的德能。
天國就是在這種積極互動關係與共融中建立起來
的;我們千萬不能互相踐踏、互相摧毀。
原罪的第一個惡果就是,原祖父母的互相指責、
互相推卸、互相判斷(創三12~13)。
罪將人分隔,產生痛苦。
基督到來,帶來轉化,使人重新享有在
天主前的平等、和諧、喜樂。
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吧!」
面對 天地的主宰與唯一判官,我算甚麼?
主,請教我自省、謙抑自下。
内容來源取自《和平月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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