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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看見就相信的,才是有福的
弗二 19~22;詠一一七 (一一六) 1,2;
若二十 24~29
耶穌復活後,顯現給宗徒們時,多默不在。
也許,正是為特別顯現給多默,在八天後,耶穌
又來了;可見祂對多默的情意深重。
但是,多默對耶穌的情意及他與其他宗徒的關係
,似乎不夠深厚了;因為,他既不相信耶穌復活
了,也不相信其他宗徒的見證。
當然,看見了,才相信,是人之常情,所謂眼見
為實;既然如此,為甚麼說多默與耶穌以及其他
宗徒的關係不深呢?
相信有兩個層次:一個是因為對相關資訊的確認
,在理智上肯定一個人的存在、或判定他是一位
怎樣的人;另一個是因為關係和往來的經驗,在
心靈上相信一個人的臨在、或感覺到他是個怎樣
的人。
在第二個層次上,相信,無需看見。
如果,關係足夠深厚,那怕只憑一個眼神、一個
腳步聲、一個記號,都可感知對方的存在與狀況。
多默之前沒有相信耶穌復活,是因為他還停留在
第一個層次的相信上。
正是在這種意義上,耶穌說:「那些沒有看見就
相信的,才是有福的」;『有福』,是因為他們
與耶穌有密切的關係。
主,請教我們與祢建立更親密的關係,俾能堅定
不移地相信祢。
內容來源取自《和平月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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