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要皆大歡喜地為主做見證
路廿四 35~48
二人就把在路上的事及在分餅時他們怎樣認出了
耶穌,述說了一遍;他們正談論這些事的時候,
耶穌立在他們中間、向他們說:「願你們平安!」
眾人害怕起來;想是見了鬼神。
耶穌向他們說:「你們為什麼恐惶?為什麼心裏
起了疑慮?
你們看看我的手、我的腳,分明是我自己。
你們摸摸我,應該知道:鬼神是沒有肉軀和骨頭
的;如同你們看我,卻是有的」。
說了這話,就把手和腳伸給他們看。
他們雖然歡喜,還是不敢信,只是驚訝;耶穌向
他們說:「你們這裏有什麼吃的沒有?」
他們便給了衪一片烤魚;衪就接過來,當他們面
前吃了。
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以前還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
,就對你們說過這話:諸凡《梅瑟法律》、《先
知》並《聖詠》上指著我所記載的話,都必須應
驗」。
耶穌遂開啟他們的明悟,叫他們理解經書;又向
他們說:「經上曾這樣記載:默西亞必須受苦,
第三天,要從死者中復活;並且必須從耶路撒冷
開始,因衪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,以得罪之赦。
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」。
聖言默想
路加福音的作者在福音的尾聲敘述了主耶穌生動
、活潑的這一個片段,幫助人透過祈禱,認識主
耶穌所要給的邀請。
主耶穌見門徒害怕、惶恐;所以,選擇了用他們
能夠接受的方式,顯現祂復活的事實,又為他們
把經書中關於祂的事一一解釋。
最引人入勝的是,邀請他們成為見證人:「從耶
路撒冷開始,因祂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,以得罪
之赦」。
祂的門徒是如何走過這段從「心裡起了疑慮」到
「見證人」的歷程?
他們的經驗不也是每一位跟隨主耶穌的基督徒要
走過的路嗎?
同樣,這過程也成為已經信了主的我們,要如何
把主復活的大喜訊宣講出去的好參考。
瞭解聆聽者的需要,用他們能夠理解的話語宣講
,以聖經為依據來介紹主耶穌,並且邀請他們做
夥伴同行;最好的見證,自然是以基督為中心的
生活經驗。
這都值得活於復活的主的恩寵下的信眾做進一步
默觀,但願我們都能如同初期教會的門徒們那樣
,皆大歡喜地為主做見證。
主耶穌,感謝禰以復活的榮光照耀我們,求禰多
加寵祐,讓我們為禰做良好的生活見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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