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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的光、地上的鹽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甲年常年期第五主日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林思川神父

 

【福音:瑪五13~19

 

那時候,耶穌向門徒們說:「你們是地上的鹽,

鹽若失了味,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?它再毫無用

途,只好拋在外邊,任人踐踏罷了。

你們是世界的光;建在山上的城,是不能隱藏的。

人點燈,並不是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照

耀屋中所有的人。

照樣,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,好使他們看見

你們的善行,光耀你們在天之        父。

你們不要以為,我來,是廢除法律或先知;我來

,不是為廢除,是為成全。

我實在告訴你們:即使天地過去了,一撇或一畫

也絕不會從法律上過去,必待一切完成。

所以,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、也這樣

教訓人,在天國裏,他將稱為最小的;但是,誰

若實行、也這樣教訓人,這人在天國裏將稱為大

的」。

 

【經文脈絡】

 

在這個主日的感恩禮中,        天主教會邀請信仰團

體繼續聆聽耶穌的「山中聖訓」,內容是耶穌在

提出「真福八端」瑪五   1~12之後,採用「地上

的鹽、世界的光、點著的燈、山上的城」等圖像

性語言對群眾的教導。

 

【你們】

 

整段經文非常強調耶穌教導的對象「你們」:

「你們是地上的鹽……你們是世界的光……你們

的好行為……」;這個「你們」首先應該由經

脈絡來理解,把這句話直接和前面瑪五11的經文

連在一起,意思就是:「你們這些為了我而遭受

辱罵、迫害和毀謗的人,就是你們(不是別人)

是地上的鹽、世界的光」。

此外,由這樣的上下文也可以看出,耶穌講話的

對象仍是聆聽「真福八端」的整個群眾;因此,

主日彌撒經本在福音的一開始所加上「那時候,

耶穌對門徒們說」,其中的「門徒」,必需在最

廣義的情形下來瞭解,指所有聆聽耶穌教導的人

,也就是所有的基督徒。

 

【地上的鹽】

 

在現實生活中,「鹽」,具有許多不同的功能,

我們經文中的隱喻則主要是取它「調味」的能力

(參閱:谷九50;路十四34);「鹽若失了味」

自然毫無用處,不再具有任何價值,其後果便是

「被拋棄在外邊,任人踐踏」。

基本上,潔淨的鹽不可能會失去它應有的能力;

鹽之所以會失去鹹味,必然是由於不同因素變得

不純淨。

這句話很可能原本是耶穌針對以色列領導者的警

語(參閱:瑪二一43),後來被瑪竇福音的作者

用來警告自己所屬的團體成員,不要被現實生活

俗化。

 

【世界的光】

 

「世界的光」是猶太民族非常熟習的圖像,不論

以色列、耶路撒冷、妥拉(梅瑟法律)或模範性

的義人及經師,都曾在聖經和猶太文學中被表達

為「世界之光」;現在,耶穌稱門徒們為「世界

之光」,可能是刻意地表達他們和不信的猶太人

之間的對立性。

 

【山上的城】

 

整個世界絕大部份的人仍然拒絕接受福音,福音

作者結合「鹽」和「光」的隱喻,呼籲門徒團體

透過合乎耶穌教導的生活方式,在世上為福音做

見證。

基督徒團體模範性的福音生活方式絕不會被掩蓋

、無法彰顯,他們將有如「建在山上的城」,使

人從遠處也能清楚看見,並被吸引而進入城中,

亦即加入基督徒團體。

 

【光照世人】

 

「人點燈,並不是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」

,這句話多次出現在對觀福音之中(參閱:谷四

21;路八16,十一33),應該是耶穌曾經在某

特定場合說過的話,初期基督徒不斷地傳述,就

被對觀福音的作者們運用在不同的情境中。

瑪竇福音將這句話運用在信仰團體上,強調既然

信仰團體是「世界的光」,就該盡量地照亮世人

:「照樣,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」。

基督徒如果不發光照亮世界,就有如『把燈隱藏

斗底下』一樣荒謬。

 

【好行為】

 

耶穌在最後的結論中改變了講話的觀點,重點不

再是講話的對象(你們),是轉移到「他們的事

業」(好行為):「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

,光耀你們在天之        父」。

到底這裡的「好行為」指的是什麼?

福音經文脈絡為這個問題提供了最好的解答:

所謂的「好行為」就是指緊接在這段經文之前的

「真福八端」(瑪五   3~10)及之後的「新法律」

(瑪五17~48);而且,在福音結束前,耶穌更

透過比喻給予具體的教導:「你們對我這些最小

兄弟中的一位所做的,就是對我做的」(參閱:

瑪二五31~46)。

 

【光耀在天之        父】

 

基督徒的工作與生活具有福傳的功能,基督徒的

團體是一個行動的團體,透過「具體的好行為」

,基督徒團體為信仰做見證,使世人因此看見、

並「光耀在天之        父」。

「        天主是        父」的思想在山中聖訓中佔有極為

重要的份量,耶穌門徒們的一切思想行動都由祂

出發,並在祂內達於圓滿(瑪五45,六9~13

天主經)。

 

【綜合反省】

 

這段經文談論『基督徒團體在世界上的身分與

扮演的角色』,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是信仰的見證

,他們的言行應該能夠光榮        天父。

瑪竇採用非常圖像性的語言來表達這個訴求,他

運用耶穌的教導指出,『基督徒應該成為地上的

鹽、世界的光、建在山上的城』。

梵二大公會議文獻的教會憲章採用這段經文做為

教會的主要圖像(教會   9),這個事實說明我們

一再反覆強調的重點:「山中聖訓」的內容並非

針對特定的對象(例如:宗徒、宣講者或教師)

,是一切        天主子民生活的具體方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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