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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原諒別人,

 

最大的受害者是我們自己

 

恭讀聖瑪竇福音十八     21~35

那時,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: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得罪了

我,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嗎?」

耶穌對他說:「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,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
為此,天國好比一位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;他開始算

的時候,給他送來了一位欠他一萬「塔冷通」的,因他沒

有可還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把自己和妻子、兒女以及他

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。

那僕人就俯伏在地、叩拜他說:主啊!容忍我吧!一切我

都要還給你。

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,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。

但是,那僕人正出去時,遇見了一位欠他一百「德納」的

同伴,他就抓住他,扼住他的喉嚨說:還你欠的債!

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:容忍我吧!我必還給你。

可是,他不願意,且把他下在監裏,直到他還清了欠債。

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,非常悲憤,遂去把所發生的一

切告訴了主人。

於是,主人把那僕人叫來,對他說:惡僕!因為,你哀求

了我,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

,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

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給刑役,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

如果,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

天父也必要這樣對待你們」。

 

江樂倫神父講道

主愛的兄弟、姐妹們,喜樂、平安!

今天,耶穌祂除了教我們        天主經的祈禱以外,在

天主經𥚃面的每一句話,其實都是祂非常強調的,特別是

寬恕;所以,祂還舉了一個例子告訴我們為什麼要寬恕?

因為,        天父已經寬恕我們所有的債,我們也應當寬恕。

天主經也說:『求禰寬恕我們的罪過,如同我們寬恕別人

一樣』,看起來,這好像是一種命令、好像是逼人要做的

樣子,就如同覺得人家逼我們做的事情,我們是不太甘願

做的;就算是        天主要逼我們這麼做,對我們來說,也是

很難做到的事情。

其實,往深一層講,寬恕本身其實是一種釋放,對我們來

講,寬恕是一種釋放;我們若不原諒別人,其實,最大的

受害者是我們自己;原諒別人,我們得到的釋放是最大的

我們常常講,我們恨一個人;對於那個人或者你討厭的這

一個人,你是不是心裡很難過?

一定很難過的;有人討厭一個人,他會很高興嗎?

越討厭,越高興嗎?

不會啊!你越討厭,你就越難過;若是你不討厭那個人,

你就不會難過。

所以,寬恕,是不是跟自己關係很大?

就是跟自己關係很大,若我們能把這個人放開,不再

他,那麼,這個人就不再影響我們、這個人就不會再讓我

們生氣。

若是我們常常記著他的錯事、記著他做了這個最不好的事

情,那麼,我們的心就一直在那邊,看到那個人,我們心

裡就很緊張、就很約束。

所以說,寬恕,其實最大的得益者是自己。

佛教的證嚴法師曾說『不要拿別人的錯來處罰自己』。

別人的錯,你拿來處罰自己;做什麼?為什麼?

別人錯,別人當就好了;你做錯,你當你自己的錯就好了

,何必拿別人的錯誤來處罰我們自己呢?對不對?

願        天主降福大家能明白寬恕的意義是在於釋放我們自己

、讓我們得到的益處是最大的;阿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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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