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原諒別人,
最大的受害者是我們自己
恭讀聖瑪竇福音十八 21~35
那時,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: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得罪了
我,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嗎?」
耶穌對他說:「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,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為此,天國好比一位君王要同他的僕人算賬;他開始算賬
的時候,給他送來了一位欠他一萬「塔冷通」的,因他沒
有可還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把自己和妻子、兒女以及他
所有的一切都變賣來還債。
那僕人就俯伏在地、叩拜他說:主啊!容忍我吧!一切我
都要還給你。
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他釋放了,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。
但是,那僕人正出去時,遇見了一位欠他一百「德納」的
同伴,他就抓住他,扼住他的喉嚨說:還你欠的債!
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:容忍我吧!我必還給你。
可是,他不願意,且把他下在監裏,直到他還清了欠債。
他的同伴見到所發生的事,非常悲憤,遂去把所發生的一
切告訴了主人。
於是,主人把那僕人叫來,對他說:惡僕!因為,你哀求
了我,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
,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?
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給刑役,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
如果,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
天父也必要這樣對待你們」。
江樂倫神父講道
主愛的兄弟、姐妹們,喜樂、平安!
今天,耶穌祂除了教我們 天主經的祈禱以外,在
天主經𥚃面的每一句話,其實都是祂非常強調的,特別是
寬恕;所以,祂還舉了一個例子告訴我們為什麼要寬恕?
因為, 天父已經寬恕我們所有的債,我們也應當寬恕。
天主經也說:『求禰寬恕我們的罪過,如同我們寬恕別人
一樣』,看起來,這好像是一種命令、好像是逼人要做的
樣子,就如同覺得人家逼我們做的事情,我們是不太甘願
做的;就算是 天主要逼我們這麼做,對我們來說,也是
很難做到的事情。
其實,往深一層講,寬恕本身其實是一種釋放,對我們來
講,寬恕是一種釋放;我們若不原諒別人,其實,最大的
受害者是我們自己;原諒別人,我們得到的釋放是最大的
我們常常講,我們恨一個人;對於那個人或者你討厭的這
一個人,你是不是心裡很難過?
一定很難過的;有人討厭一個人,他會很高興嗎?
越討厭,越高興嗎?
不會啊!你越討厭,你就越難過;若是你不討厭那個人,
你就不會難過。
所以,寬恕,是不是跟自己關係很大?
就是跟自己關係很大,若我們能把這個人放開,不再記恨
他,那麼,這個人就不再影響我們、這個人就不會再讓我
們生氣。
若是我們常常記著他的錯事、記著他做了這個最不好的事
情,那麼,我們的心就一直在那邊,看到那個人,我們心
裡就很緊張、就很約束。
所以說,寬恕,其實最大的得益者是自己。
佛教的證嚴法師曾說『不要拿別人的錯來處罰自己』。
別人的錯,你拿來處罰自己;做什麼?為什麼?
別人錯,別人當就好了;你做錯,你當你自己的錯就好了
,何必拿別人的錯誤來處罰我們自己呢?對不對?
願 天主降福大家能明白寬恕的意義是在於釋放我們自己
、讓我們得到的益處是最大的;阿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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