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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利塞人和稅吏的祈禱

 

【福音:路十八  9~14

耶穌也向幾位自充為義人便輕視他人的人設了這個比喻

    : 「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:一位是法利塞人、另一位

是稅吏。

那位法利塞人立著、心裏這樣祈禱:       天主,我感謝祢

;因為,我不像其他的人,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

這位稅吏。

我每周兩次禁食;凡我所得的,都捐獻十分之一。

那位稅吏卻遠遠地站著,連舉目望天都不敢,祇是捶著

自己的胸膛說:       天主,可憐我這個罪人罷!

我告訴你們:這人下去,到他家裏,成了正義的;那個

人卻不然;因為,凡高舉自己的,必被貶抑;凡貶抑自

己的,必被高舉」。

 

【經文脈絡】

上個主日的福音,耶穌講述了一個「不義的判官和寡婦

的比喻」(路十八1~8),教導門徒「應當時常祈禱,

不可灰心」。

繼續上個主日的經文,這個主日的福音再次是耶穌講述

的一個比喻    : 「法利塞人和稅吏的祈禱」(路十八     9~

14);然後,再透過對比喻的評論提出教導。

雖然,這段經文的關鍵字是「祈禱」;但是,由比喻的

引言以及耶穌的評論可以看出,這個具有典範性的故事

並非僅僅談論這一個主題而已。

此外,讀者也不可忘記,這段經文仍是對前面的「末世

言論」(路十七22~37)提出補充。

 

耶穌教導的對象】

這段經文一開始指出,耶穌講話的對象是「一些自充為

義人便輕視他人的人」;從比喻本身來看,故事中的法

利塞人就是這樣的人;但是,由生活經驗來看,事實上

,這樣的人存在於任何團體之中。

再者,由比較寬廣的經文脈絡來看,當時,耶穌的聽眾

同時包含法利塞人(路十七20)和門徒(路十七22);

因此,耶穌教導的對象是一切狂妄自大、靠著批評他人

顯出自身優越性的人。

在今日的信仰團體中也不乏這樣的人。

 

強烈對比的角色】

比喻中出現兩個對比性極強的角色;路加十分喜歡採用

對比呈現的文學表達方式(參閱:路十五11~32,十六

19~31),這段故事的主角是一位法利塞人和一位稅吏

,對比重點在於二人在聖殿廣場上所表現的祈禱態度。

 

自絕於       天主和人的祈禱】

比喻首先非常生動地敘述這位法利塞人的「祈禱」:他

站立在聖殿前低聲祈禱,自言自語地「向       天主陳述自

己的功德」,說明他和別人不同、和罪人不一樣,更具

體地申明和「這位在場的稅吏」不同;因為,他所做的

遠遠超過法律所規定或要求的。

這位法利塞人的祈禱非常特別;在耶穌的時代,在公開

場合低聲祈禱並不多見,就內容而言,這人的祈禱並非

讚美       天主,卻是「自我稱讚,並且批評他人」;因此

,事實上,他的祈禱使他和       天主和人隔絕。

 

認識自我的祈禱】

比喻中第二個角色是一位稅吏,在當時的社會中,稅吏

被視為是公開的罪人。

他「遠遠地站著!」意思是,和聖殿的至聖所保持相當

的距離;這個距離表達出這位稅吏對       天主的敬意以及

他對自己人性軟弱的認知,承認自己的不善,宣告自己

是罪人。

福音經文繼續「用雙重的自我否定」的語句表達這稅吏

的自我意識:「他連舉目望天都不敢,只是捶著自己的

胸膛」。

雖然,聖殿是人們舉目仰望       上主光榮的地方,稅吏卻

不允許自己享受這種喜樂,他只敢垂目望著地面。

捶打自己的胸膛,更是當時一般文化中共同的記號,表

達極大的悲傷與痛悔。

 

唯獨依靠       天主的憐憫】

在這樣的情況中,這位稅吏哀求說:「       天主,可憐我

這個罪人!」

這樣的哀求,首先,顯示他承認自己在       天主前毫無價

值;其次,根據猶太的贖罪祭規矩,罪人奉獻了贖罪祭

之後,便宣告過去的罪罰已經結束,和       天主重新建立

正常的關係;可是,這位稅吏的祈禱顯示,他連這樣的

恩典也不敢奢望,只盼望唯獨依靠       天主的慈愛憐憫。

 

耶穌的評論】

耶穌在講完這個比喻後,立刻加以評論和解釋。

祂以權威的方式宣告       天主對這二人的判決:不是那位

法利塞人,是這位稅吏得到       天主的悅納,在這種意義

之下,他能夠被宣稱為正義的,以這種身分離開聖殿,

回到家裡。

和比喻開始的地點「聖殿」,「家裡」也具有高度的對

比性;聖殿,是公開場所,人們在此很可能為爭奪虛假

光榮裝模做樣;家裡,是私人之地,人在家中的表現才

是真實的自我。

耶穌的評論說明,這位稅吏成了真正的義人。

經文最後加上的「智慧性諺語」(參閱:路十四11;瑪

二三12)是這個判決的理由,並且說明末日的審判時,

天主將如此按以色列人的行為來判決:「凡高舉自己的

,必被貶抑;凡貶抑自己的,必被高舉」。

 

【綜合反省】

這個比喻是一個「典範性的故事」,耶穌講述這個故事

,警告一切「自以為義的人」,並且為自己善待稅吏和

罪人的慣有態度辯護;但是,耶穌在此並沒有普遍性地

批判法利塞人都是自以為義的假善人。

這個故事給路加時代和今日教會提供一面鏡子,使教會

的成員看清,如果,他們因自己的信仰誇耀,自以為在

團體中高人一等,輕視團體中的弱小者(參閱:羅十四

至十五;格前八    7~13),這些人就如比喻中的法利塞

人一樣。

讀者應該注意,這是耶穌用來教導門徒的典範性故事,

我們不可簡單化地將法利塞人和稅吏黑白二分;這故事

提醒每一位讀者,不可因為「自己的功行」就自認有權

要求什麼、或輕視公開的罪人;即使我們有一些良好作

為,也完全來自於       天主的恩寵,在       天主前,我們都

是罪人、都是恩寵的負債者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摘自      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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