獻身的精神   (路十四 25~33)

 

作者  蔣劍秋神父

 

有許多群眾與耶穌同行;耶穌轉身向他們說:「如果,

 

誰來就我,卻不惱恨自己的父親、母親、妻子、兒女、

 

兄弟、姊妹、甚至自己的性命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

 

不論誰,若不揹著自己的十字架,在我後面走,不能做

 

我的門徒。

 

你們中間誰願意建造一座塔,卻不先坐下,籌算費用,

 

是否有力完成呢﹖免得他奠基以後,竟不能完工,所有

 

看見的人都要譏誚他說:這個人開始建造,竟不能完工。

 

或者,一位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,那有不先坐下,

 

運籌一下,能否以一萬人去抵抗那領著兩萬來攻打他的

 

呢 ﹖

 

如果不能,就得趁那國王離得尚遠的時候,派遣使節去

 

求和平的條款。

 

同樣,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

 

做我的門徒。

 

 

 

如果,誰來就我,卻不惱恨自己的父親、母親、妻子

、兒女、兄弟、姊妹、甚至自己的性命,不能做我的門

徒』。

【惱恨】一字,在希伯來文裏意思是,【放在次要地位】

;也就是說,凡想做耶穌門徒的人,消極方面,應該把

父母等親人放在耶穌之後,耶穌應該第一。積極方面,

還得揹起十字架、跟著耶穌走。

【揹十字架】,意即接受一切困難、痛苦、麻煩,甚至

,死亡;一言以蔽之,凡跟隨耶穌的人,要把親情、財

物、權勢一概放在次要地位,同時,還要有為耶穌拋頭

顱、灑熱血的精神。

兩千年以來,初期教會,信友賣掉所有一切,歸公,大

家生活如一大家庭。

在羅馬教難時期,無數的信友遭到迫害,不少人為主殉

難,拋頭顱、灑熱血。

其後,各式各樣的修會如雨後春筍般在世界各地建立起

來,無數的男女信友完全獻身於自己的信仰。

在俗的信友中,也有無數的男女過著獻身的生活。

今天,這種獻身的精神亦到處可見;印度加爾各答的德

肋撒修女便是代表人物。

在追隨耶穌方面,一般信友也需要有獻身精神;獻身,

是為了理想,跟隨耶穌的理想,是更能肖似基督。

要能肖似基督,首先,必需放棄一切,包含自己在內;

然後,是去接納、去效法基督的生活原則,放棄權勢、

親情、財物的追求,加重對人的服務。

慷慨赴死易,從容就義難;我們每天的生活就是一個獻

身的生活,如果,我們生活的準則是為了追求正義的話

。正義本身,就是一個十字架。  ( 摘自      把福音活出來 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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