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也照樣去做 !   (路十 25~37)

 

作者  蔣劍秋神父

 

有一位法學士起來、試探耶穌說:「師傅,我應當做什麼

 

,纔能獲得永生 ﹖」

 

耶穌對他說:「法律上記載了什麼﹖你是怎樣讀的 ﹖」

 

他答說:「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

 

上主、你的    天主;並愛近人如你自己」。

 

耶穌向他說:「你答應得對;你這樣做,必得生活」。

 

但是,他願意顯示自己理直,又對耶穌說:「畢竟,誰是

 

我的近人 ﹖」

 

耶穌答說:「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,到耶里哥去,遭

 

遇了強盜;他們剝去他的衣服,並加以擊傷,將他半死半

 

活地丟下,走了。

 

正巧,有一位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,看了看他,便從旁邊

 

走過去。

 

又有一位肋未人也是一樣,他到了那裏,看了看,也從旁

 

邊走過去。

 

但是,有一位撒瑪黎雅人路過他那裏,一看見,就動了憐

 

憫的心,遂上前,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酒,包紮好了,又

 

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把他到帶客店裏,小心照料他。

 

第二天,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:請你小心看護他 !

 

不論餘外花費多少,等我回來時,必要補還你。

 

你以為,這三個人中,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 ﹖」

 

那人答說:「是憐憫他的那人」。

 

耶穌遂給他說:「你去,也照樣做吧 !

 

 

信仰    天主的人都知道,畢生應該努力的目標是  : 『愛

天主在萬有之上及愛近人如自己』。

愛    天主在萬有之上,便是,無論在任何環境中,都應將

天主放在首位,    天主第一。

愛近人如自己,就是我國說的  : 『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』

;或聖經說的  : 『你願意別人怎樣待你,你就以同樣意願

去待別人』。

至於,誰是我的近人 ?

從今天的福音中可以看出,凡需要我幫助的人,都是我的

近人;當我需要人幫助我的時候,我就成了他人的近人。

以家庭為例,夫妻彼此是近人、父母子女彼此也是近人。

以團體來說,每一份子都能成為另一份子的近人。

以社會來講,在物質、精神上感到缺乏的人,都是我們的

近人。如果,在這方面,我們感到需要,我們也就成了別

人的近人。

朋友、同學、同事可以互相成為近人;當我們談到互助的

時候,我們彼此就變成了近人。

身為基督徒的人,在伸出援手幫助別人時,應該以信仰為

出發點,絕不是為了名利。

換言之,我們助人,只是為了愛    天主;既不是為了出名

,也不是為了現世的利益,如  : 錢財、地位。

耶穌曾告誡我們  : 『你右手做的善事,不要讓左手知道』

;就是這個意思。

世俗人為名利、基督徒為    天主,這是最大的分別。

愛近人或助人,人人可做、也會做;主要的是,願意不願

意去做、或為何去做。

瞭解之後,我相信,我們已經知道該怎樣去愛近人了;對

嗎 ?

你也照樣去做 !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 摘自    把福音活出來 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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