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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主!我    天主!

 

【福音:若二十 19 ~ 31

 

 

正是那一周的第一天晚上,門徒所在的地方因為怕猶太人

 

,門戶都關著;耶穌來了,站在中間,對他們說:「願你

 

們平安 ! 說了這話,便把手和肋膀指給他們看。

 

門徒見了主,便喜歡起來。

 

耶穌又對他們說:「願你們平安 就如    父派遣了我,我

 

也同樣派遣你們」。說了這話,就向他們噓了一口氣說:

 

「你們領受聖神罷 你們赦免誰的罪,就給誰赦免;你們

 

存留誰的,就給誰存留」。

 

十二人中的一位號稱狄狄摩的多默,當耶穌來時,卻沒有

 

和他們在一起;別的門徒向他說:「我們看見了主」。

 

但是,他對他們說:「我除非看見祂手上的釘孔,用我的

 

指頭探入釘孔,用我的手探入祂的肋膀;我絕不信」。

 

八天以後,耶穌的門徒又在屋裏,多默也和他們在一起,

 

門戶關著;耶穌來了,站在中間說:「願你們平安 !

 

然後,對多默說:「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裏來,看看我的手

 

並伸過你的手來,探入我的肋旁;不要做無信的人,

 

但要做一位有信德的人」。

 

多默回答說:「我主 我    天主 !

 

耶穌對他說:「因為,你看見了我,才相信嗎?那些沒有

 

看見就相信的,才是有福的 !

 

耶穌在門徒前還行了許多其他的神蹟,沒有記在這部書上

 

;這些所記錄的,是為叫你們信耶穌是默西亞、    天主子

 

;並使你們信的人賴祂的名獲得生命。

 

經文分析】

 

若望福音第二十章一共報導了三個耶穌復活後顯現的故事

 

;第一次是、復活的主顯現給瑪利亞˙瑪達肋納一個人,

 

這是復活主日的福音內容。

 

復活期第二主日的福音選自若二十19 ~ 31,全部經文可分

 

為三段:耶穌第二次顯現(19 ~ 23)、耶穌第三次顯現(

 

24 ~ 29)和若望福音的結束語(30 ~ 31)。

 

平安的祝福】 

 

若二十19 ~ 23敘述耶穌復活後第二次顯現的情景,時間是

 

耶穌復活當日晚上,地點在一間門戶緊閉的房屋內;緊閉

 

的門戶,一方面顯出門徒們的恐懼害怕,另一方面顯示出

 

主復活後的存在方式是全新的、不受任何時空限制的存在

 

。復活的主首先祝福門徒們「平安」;這個平安的祝福,

 

不再只是猶太人慣用的問候語而已,更具有去除一切恐懼

 

與害怕的救援功效。

 

復活的基督向門徒們顯露手和肋膀的傷痕,表示祂正是那

 

位曾經和他們一起生活過的師傅;復活的基督和歷史中的

 

耶穌是同一位。

 

門徒們因看見主就歡喜,先前的懼怕也隨之消失;耶穌在

 

晚餐廳的許諾:「我必不留下你們為孤兒,我要回到你們

 

這裏來」(若十四18),在此便已兌現。

 

【賦予聖神、授與使命】

 

復活的主藉著顯現給予門徒們一個使命,這個使命使門徒

 

們分享祂得自於    父的派遣;門徒們的被派遣,就是耶穌

 

原有的被派遣。

 

耶穌不僅派遣他們去繼續執行自己的使命,也給予他們完

 

成使命的能力;藉著耶穌噓氣,他們領受了聖神的恩賜,

 

聖神的帶領下,他們要去使一切人得到罪赦、並與

 

天主和好。

 

復活的主身上的傷痕,治癒了門徒們的懷疑與不安。

 

門徒們得到與耶穌受自    父一樣的派遣,充滿聖神的德能

 

,使他們的宣講和耶穌的教導有相同的重要性。透過赦免

 

罪惡,他們完成耶穌的使命,使人出死入生、跟

 

天父和好。

 

【多默的故事】

 

若二十24 ~ 29描述耶穌的第三次顯現,基本上,是前一段

 

顯現故事的延伸。

 

多默的情況代表了日後所有的基督徒的處境;歷史上無數

 

的人、包含我們現今生活的人,大多和多默一樣,都強調

 

「眼見為憑」;但是,信仰出於報導,信仰的基礎是來自

 

於宗徒們的見證。

 

多默不相信宗徒們的話,他強調必需親眼看見、親手觸摸

 

耶穌的傷痕才相信;在他的要求中,我們經驗到耶穌真的

 

曾經被釘在十字架上。

 

耶穌在八天後再次顯現時,允許多默進行他所要求的驗證

 

;多默對耶穌傷痕的觸摸,便證實一切的確是真實的。

 

然而,福音經文並沒有明說,多默是否真的接受了耶穌的

 

邀請、用手探觸祂的傷痕。

 

在經文中,吾人看到的是,多默決定性地宣誓了信仰  :

 

我主,我    天主!」

 

這個信仰宣示具有多重意義:

 

一、多默的信仰表白也正是福音作者的寫作目的,他要引

 

領一切讀者到達這個目的:和多默一起明認耶穌基督為主

 

二、多默的信仰宣誓是一種決定性的信仰;當耶穌還在世

 

上生活時,宗徒們無法達到如此圓滿的地步。

 

在晚餐廳中,斐理伯的祈求:「主!把    父顯示給我們,

 

我們就心滿意足了!」(若十四  8)便顯示出宗徒們尚未

 

真正認識耶穌。

 

三、這個信仰宣誓也和福音的序言前後呼應。

 

整本福音是由一首讚美    天主聖言的詩歌開始,從起初,

 

聖言就和    天主在一起;如今,在多默的宣信中,我們發

 

現,聖言就是耶穌基督、祂也就是真    天主。

 

四、多默以第一人稱單數的形式表達信仰:「我主,我

 

天主!」這樣的表達顯示出,在信仰的終極處,畢竟是一

 

個個人性的抉擇。

 

信仰必需自己負責,既不能越俎代庖,也不能委託他人;

 

這情形當然也許諾了每個人都可以和    天主建立親密關係

 

。神秘的信仰經驗並非某些人的特權,它是每位認真尋找   

 

天主的人都可達到的境界。

 

面對多默的宣信,耶穌的回應一方面責斥了這種對於證據

 

的要求,更重要的是,給那些向    天主聖言開放的人許諾

 

真福。

 

後世之人不必為了沒見過歷史中的耶穌便沮喪;因為,透

 

過他人的宣講和信仰見證,人人都可以達於    天主,而且

 

,「天人合一」就是生命的終極目標、是最大的幸福。

 

【福音寫作的目的】

 

若二十30 ~ 31是福音書的結語(第二十一章是所謂的若望

 

團體編輯補充加入的故事),福音作者在此聲明,他只能

 

記下耶穌生命中極少的事例;但是,這一切應該足以使人

 

相信耶穌是默西亞、    天主子,也可以使人發現基督徒的

 

本質就是得到和耶穌共融的生命,這便是他寫作福音的目

 

的。

 

筆者註:本文採用去年復活期第二主日福音釋義的文稿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摘自    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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