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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宗介紹聖保祿做爲宗徒的三個特徵
這三個特徵是保祿宗徒自己說的
教宗說,根據聖保祿的說法,
做爲宗徒的第一個特徵是看見 上主,
蒙 上主召叫。
他說:“這樣的會晤决定了自己的生命。
聖保祿在迦拉達人書中說:他自己是因著 天主的恩寵、而且是
藉著聖子的啓示而被召叫,甚至被揀選,爲向外邦人宣講喜訊。
因此,是 上主使人成爲宗徒,而不是出於人自己的推想臆測。
爲此,做爲宗徒的人必須不斷與
上主保持關係”。
做宗徒的第二個特徵,那就是被 上主派遣。
教宗說:“希臘文宗徒的意思是受派遣携帶訊息的使者。
因此,他必須按照派遣他的人的意思行動。正因爲如此,
保祿稱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宗徒,是耶穌的代表,
完全爲基督效勞,他甚至稱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僕
人”。
做宗徒的第三個特徵是宣講福音,幷因此而建立
地方教會。
教宗就這個特徵說:“宗徒不是、也不能是個榮譽的頭銜。
做爲宗徒,要求當事人具體地、甚至悲慘地付出整個一生。
在格林多人前書中,保祿感嘆地說:‘我不是宗徒嗎?
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?你們不是我在主內所建立的工程
嗎?’(格前九 1)。在格林多人後書中,保祿同樣地說:
‘你們就是我們的薦書...就是我們所寫的基督的
書信,不是用墨水寫的,而是以生活的
天主聖神’寫的。 (格後三 2- 3)”
最後,教宗强調,聖保祿宗徒把福音和傳播福音
視爲同一個命運。沒有人像聖保祿一樣明顯地指
出宣講十字架被人視爲絆脚石和愚妄,許多人對
此不瞭解,幷加以拒絕,即使在今天也是一樣,
不足爲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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