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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梅瑟的法律,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,他們便帶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    上主,


就如   上主的法律上所記載的:『凡開胎首生的男性,應祝聖於   上主。』


並該照   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,獻上祭物:一對斑鳩或兩隻鶵鴿。


那時,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,名叫西默盎。這人正義虔誠,期待以色列的安慰,


而且,聖神也在他身上。他曾蒙聖神啟示,自己在未看見   上主的受傅者以前,絕見不到死亡


他因聖神的感動進了聖殿;那時,抱著嬰孩耶穌的父母正進來,要按著法律的慣例為衪行禮。


西默盎就雙臂接過衪來,讚美   天主說:主啊! 現在可照你的話,放你的僕人平安去了!


因為,我親眼看見了你的救援,即你在萬民之前早準備好的:


為做啟示異邦的光明,你百姓以色列的榮耀。」


他的父親和母親就驚異他關於耶穌所說的這些話。


西默盎祝福了他們,又向衪的母親瑪利亞說:


「看,這孩子已被立定,為使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和復起,並成為反對的記號──


至於妳,要有一把利劍刺透妳的心靈──為叫許多人心中的思念顯露出來。」


又有一位女先知亞納,是阿協爾支派法奴耳的女兒,已上了年紀。她出閣後,與丈夫同居了七年, 


以後就守寡,直到八十四歲。她齋戒祈禱,晝夜事奉   天主,總不離開聖殿。


正在那時刻,她也前來稱謝天主,並向一切希望耶路撒冷得救贖的人講論這孩子。



他們按著   上主的法律行完了一切,便返回了加里肋亞,他們的本城納匝肋。


孩子漸漸長大而強壯,充滿智慧,   天主的恩寵常在衪身上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路二 22 ~ 40 )



「上主的法律」(路二 39);為以色列人,就是     天主的話,必須遵守,否則,早晚


天主必予以懲罰,即如昔日民長及君王時代,以民自食其果,充軍異地。


今天,我們看到色情畫面處處充斥,網上淫穢進入家庭。婚前性行為、濫交、墮胎、


肉體美等等思想,正在蠶食青年人的心,實在令人震驚、徬徨、痛心。


歸根結柢,都是由於不願聽從    上主的話,自作主張。


而大多數自以為善良的我們卻又在逃避、免麻煩、任其發展。這樣,將來的社會,會變成如何?


耶穌說過,好樹要結好果子,壞樹要結壞果


今天,我們的放任、驕傲,會引致非常嚴重的惡果。

可幸,在浪子回頭的比喻中(路十五章),


小兒子一貧如洗(連自尊、自信、能力、健康都沒有),父親仍鍾愛他,等著他回家擁抱他。


在這道德混亂的世代,只要我們回頭悔改,    上主仍然歡迎我們


因為, 上主的愛從來沒有離開過我們,只是,我們浪子自己離開了    天主罷了!

願所有信仰    天主的家庭,都能持守    天主的話,給世界見證我們的希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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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