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梅瑟的法律,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,他們便帶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 上主,
就如 上主的法律上所記載的:『凡開胎首生的男性,應祝聖於 上主。』
並該照 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,獻上祭物:一對斑鳩或兩隻鶵鴿。
那時,在耶路撒冷有一個人,名叫西默盎。這人正義虔誠,期待以色列的安慰,
而且,聖神也在他身上。他曾蒙聖神啟示,自己在未看見 上主的受傅者以前,絕見不到死亡
他因聖神的感動進了聖殿;那時,抱著嬰孩耶穌的父母正進來,要按著法律的慣例為衪行禮。
西默盎就雙臂接過衪來,讚美 天主說:主啊! 現在可照你的話,放你的僕人平安去了!
因為,我親眼看見了你的救援,即你在萬民之前早準備好的:
為做啟示異邦的光明,你百姓以色列的榮耀。」
他的父親和母親就驚異他關於耶穌所說的這些話。
西默盎祝福了他們,又向衪的母親瑪利亞說:
「看,這孩子已被立定,為使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和復起,並成為反對的記號──
至於妳,要有一把利劍刺透妳的心靈──為叫許多人心中的思念顯露出來。」
又有一位女先知亞納,是阿協爾支派法奴耳的女兒,已上了年紀。她出閣後,與丈夫同居了七年,
以後就守寡,直到八十四歲。她齋戒祈禱,晝夜事奉 天主,總不離開聖殿。
正在那時刻,她也前來稱謝天主,並向一切希望耶路撒冷得救贖的人講論這孩子。
他們按著 上主的法律行完了一切,便返回了加里肋亞,他們的本城納匝肋。
孩子漸漸長大而強壯,充滿智慧, 天主的恩寵常在衪身上。
(路二 22 ~ 40 )
「上主的法律」(路二 39);為以色列人,就是 天主的話,必須遵守,否則,早晚
天主必予以懲罰,即如昔日民長及君王時代,以民自食其果,充軍異地。
今天,我們看到色情畫面處處充斥,網上淫穢進入家庭。婚前性行為、濫交、墮胎、
肉體美等等思想,正在蠶食青年人的心,實在令人震驚、徬徨、痛心。
歸根結柢,都是由於不願聽從 上主的話,自作主張。
而大多數自以為善良的我們卻又在逃避、免麻煩、任其發展。這樣,將來的社會,會變成如何?
耶穌說過,好樹要結好果子,壞樹要結壞果子。
今天,我們的放任、驕傲,會引致非常嚴重的惡果。
可幸,在浪子回頭的比喻中(路十五章),
小兒子一貧如洗(連自尊、自信、能力、健康都沒有),父親仍鍾愛他,等著他回家擁抱他。
在這道德混亂的世代,只要我們回頭悔改, 上主仍然歡迎我們,
因為, 上主的愛從來沒有離開過我們,只是,我們浪子自己離開了 天主罷了!
願所有信仰 天主的家庭,都能持守 天主的話,給世界見證我們的希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