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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聖事


離婚,是分開  天主所結合的


聖保祿說:「你們做丈夫的應該愛妻子,如同基督愛了教會,並為她捨棄了自己


這奧秘真是偉大!但是,我是指基督和教會說的」 (弗五 25,32)。


透過婚姻盟約,一男一女組成一個共同生活及互愛的親密、共融團體;婚姻盟約


造物主所創立,並賦予固有的法則。婚姻的本質指向夫妻的幸福以及生養和教


子女;兩位受過洗的人的婚姻也由主基督提昇到聖事的尊位。


婚姻聖事象徵基督與教會的結合;它賜予夫妻恩寵,使他們以基督愛教會的愛彼


相愛;如此,這聖事的恩寵成全夫妻之間的人性愛情,強化他們之間那不可拆散的


結合,並在邁向永生的旅途中聖化他們。


婚姻,建基於締約雙方的合意,就是建立在彼此決定性地把自己交付給對方的意願


上;其目的是為活出一個忠貞和傳衍生命的愛情盟約。


由於,婚姻確立夫妻在教會內生活的公開地位,因此,婚禮宜公開舉行,安排在禮


儀慶典中,在司鐸 (或教會認可的証人) 和其他証人及信友團體前舉行。


專一性、不可拆散性及對生育的開放皆是婚姻的要素;多夫多妻制違反婚姻的專一


性。


離婚,是分開  天主所結合的;拒絕生育,是使夫妻生活失去其「最寶貴的恩賜」


離婚者於其合法成婚的伴侶尚健在時再婚,就違反了基督所教導的


天主的計畫和法律;這些人雖未與教會分離,也不可領聖體。他們仍須度基督徒的


生活,尤其,要教育子女度信德生活。


基督徒的家庭是子女們首先接受信仰宣講的地方;為此,家庭非常合宜地被稱為


「家庭教會」,是祈禱和恩寵的團體,人性品德和基督徒愛德的學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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