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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信諸聖相通功

 

羅六     3~9;瑪二十五     31~46

 

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
 

為亡者祈禱,是非常人性、非常有人情味的事情,

大概各個宗教的人都會這樣做;但是,基督徒有必

要為亡者祈禱嗎?

人死了,會接受        天主的審判:要麼進入天堂、要

麼下地獄。

到天堂、或下地獄的人都沒有我們為他祈禱的需要

;基本上,基督教的弟兄、姊妹認為我們沒有需要

為亡者祈禱;對嗎?

其實,為亡者祈禱、獻彌撒,不是要決定亡者上天

堂或下地獄,是幫助亡者在煉獄加速完全潔淨自己

、補贖自己的罪債。

因為,聖經說:手潔、心淨的人才能攀登

上主的聖山;人犯了罪後,雖然,獲得寬恕,但是

,還是有補贖的責任。

就如:我若是搶了別人一萬元,別人雖然寬恕了我

,不定我罪,我還是有責任想盡辦法把一萬元還他。

假如,我把錢花光了,我要去工作賺錢來還債。

這個世人普遍的正義的補贖概念,也產生了佛教的

輪迴投胎。

昨天,在諸聖節裡,我們看到,在天上有千千萬萬

的聖人,應該也有很多我們認識的人。

每天,全世界有十多、二十萬的人過世,說他們都

下地獄的話,我們拒絕相信;但是,說他們都是完

美的、無罪的(包括無小罪),我想,我們也不會

相信。

正因為,上天堂是跟完全純潔的        天主結合,容不

得一絲一毫的罪污,所以,他們有需要先煉淨。

這個煉淨的時間、或地方、或狀態,我們叫煉獄。

煉淨,是靠耶穌的力量;但是,我們人以補贖參與

自己的煉淨是需要的、合理的。

在煉獄裡,        天主的愛火要燒去我們靈魂的雜質;

這『燒去』也就成了我們的『成長之痛』。

天主新郎要把過世者的靈魂打扮成漂漂亮亮的新娘

,來迎娶她。

在舊約聖經瑪加伯書裡,猶太人的民族英雄猶大瑪

加伯說,為在戰爭中陣亡的,信仰好像有點問題的

猶太人捐錢獻祭祈禱,是一件美好的事。

新約中,主耶穌也曾用比喻說過 : 為那些犯法被關

在監獄裡面的人,他們要把最後一文錢還清,才能

夠出來。

所以,我們為亡者祈禱 : 我們的兄弟、姐妹,幫助

他們早點還清負債,早登天國,是一件美好的事。

我們是相信諸聖相通功的;幫助別人升天堂的,終

會得到那人到天堂後的無盡感恩和轉禱幫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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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