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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教的基督徒是相信諸聖相通功的

 

羅六     3~9;瑪二十五     31~46

 

追思已亡

 

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
 

為亡者祈禱,是一個非常人性、非常有人情味

事情,大概各個宗教的人都會這樣做;但是

,基督徒有必要為亡者祈禱嗎?

一個人死了,會接受        天主的審判,要麼進入

天堂、要麼下地獄,到天堂或下地獄的人,都

沒有我們為他祈禱的需要;基本上,基督教的

弟兄、姊妹認為,我們沒有需要為亡者祈禱的

;對嗎?

其實,為亡者祈禱、獻彌撒,不是要決定亡者

上天堂或者下地獄,是幫助被判上天堂的亡者

在煉獄加速完全潔淨自己、補贖自己的罪債。

因為,聖經說的,手潔、心淨的人才能攀登

上主的聖山;一個人犯了罪之後,雖然,獲得

恕,但是,還是有補贖的責任。

就如:我若是搶了別人一萬元,雖然,別人寬

恕了我、不定我罪,我還是有責任想盡辦法把

一萬元還給他。

假如,我把錢花光了,我要去工作賺錢來還債。

這個世人普遍的正義的補贖概念,也產生了佛

教的『輪迴投胎』。

昨天,在諸聖節裏,我們看到,在天上有千千

萬萬的聖人,應該也有很多我們認識的人。

每天,全世界有十多、二十萬的人過世,若說

他們都下地獄的話,我們絕對不相信;但是,

說他們都是完美的、無罪的(包括無小罪),

我想我們也不會相信。

正因為,上天堂,是跟完全純潔的        天主結合

,容不得一絲一毫的罪過;所以,他們有需要

先煉淨。

這個煉淨的時間或地方或狀態,我們叫煉獄。

煉淨,是靠耶穌的力量;我們人參與自己的煉

淨是需要的、合理的。

在『煉獄』裡,        天主的愛火要燒去我們靈魂

的雜質,這『燒去』也就成了我們的『成長之

痛』。

在舊約聖經的瑪加伯書裡,猶太人的民族英雄

瑪加伯說,為在戰爭中陣亡的、信仰好像有點

兒問題的猶太人捐錢獻祭祈禱,是一件美好的

事。

新約中,主耶穌也曾用比喻說過    為那些犯法

被關在監獄裡面的人,他們必須把最後一文錢

清,才能夠出來。

所以,我們為亡者祈禱,幫助他們      (我們的兄

弟、姐妹早點兒還清負債,早登天國,是一

件美好的事。

我們是相信諸聖相通功的,幫助別人升天堂的

,終會得到那人在天堂的轉禱幫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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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uodeg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