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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信仰能導人皈依耶穌基督嗎?
瑪十 7~13 ;宗十一 21~26,十三 1~3
那時候,耶穌對宗徒們說:「你們在路上應宣講說:
『天國臨近了』。
病人,你們要治好;死人,你們要復活;癩病人,你
們要潔淨;魔鬼,你們要驅逐;你們白白得來的,也
要白白分施。
你不要在腰帶裏備下金、銀、銅錢;路上,不要帶口
袋、也不要帶兩件內衣、也不要穿鞋、也不要帶棍杖
;因為,工人自當有他的食物。
你們不論進了那一城或那一村,查問其中誰是當得起
的,就住在那裏,直到你們離去。
你們進那一家時,要向他請安。
倘若,這一家是堪當的,你們的平安就必降臨這一家
;倘若,是不堪當的,你們的平安仍歸於你們。
誰若不接待你們、也不聽你們的話,當你們從那一家
或那一城出來時,應把塵土由你們的腳上拂去。
我實在告訴你們:在審判的日子,索多瑪和哈摩辣地
所受的懲罰,比那座城所受的還要輕」。
反省
耶穌教導門徒們,要做世界的光、照亮他人、讓人們看見善行、讚美天主。
然而,身為基督徒,我們必須首先分辨偶像和聖人的不同;偶像,光芒四射,焦點卻是個人;聖人,光芒四射,焦點只是天主;基督徒發光、發亮的原因是忠實的信仰生活,內修美好的品德、外施聖善的行動。今天,教會紀念的聖巴爾納伯宗徒就是信仰光照他人的好榜樣;聖經這樣描述他:「巴爾納伯是位好人,充滿聖神和信德,於是,有許多人皈依了主」(宗十一23~24)。
且問自己:我的信仰是私人的?或是公開為基督做見證、導人皈依的?
(「我靈讚頌主 iBreviarium」── 樂仁出版社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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