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二十二日上午,在保祿六世大廳主持周三公開接見

活動,教宗方濟各在要理講授中省思了        天主十誡第二

條誡命:『不可妄呼        上主你        天主的名』(出廿     7)。

教宗指出,我們不可活在一種與        天主的虛假關係中,

應與祂建立真實的關係,冒著生命的風險跟隨

上主;只有這樣,教會的宣講才能更加令人信服。

教宗首先解釋這條誡命的意涵指出,『不可妄呼

上主你        天主的名』,不但告誡我們不可冒犯

天主的名字,也不可以不恰當的方式使用這聖名。

在希伯來文和希臘文中,『你不可呼求』,就是不可將

天主的聖名放在你身上、不是你在承擔;『妄呼』,則

指如同一個有形狀卻沒有內容的空殼,是虛偽、形式主

義及謊言的特徵。

教宗接著提到,在《聖經》中,名字代表一個人的使命

,例如亞巴郎和西滿伯多祿領受了新的名字後,表示在

他們的生命中發生了變化。

那麼,把        天主的名帶到自己身上,又意味著什麼呢?

教宗解釋說,這意味著我們要承擔起        天主的事物,與

祂建立一種密切的關係。

這條誡命提醒我們基督徒,我們是因        父及子及聖神之

名領受了聖洗,而且,我們每次劃十字聖號時,也在表

示肯定這聖名。

教宗警告道,我們切莫活在一種與        天主的虛假關係中

,好像法學士們那樣,只談論        天主,卻不承行

天主的旨意。

教宗說:十誡的這句話正是邀請我們不可與

天主有虛假的關係,應有一種對祂全然仰賴的關係。

如果,我們不冒生命的風險跟隨        上主,且親身證實在

祂內獲得生命,到頭來,我們只是紙上談兵。

聖人們能觸動我們的心,他們不但說,而且也行動。

聖人們令我們感動;因為,我們在他們身上看到了我們

內心的深刻渴望:真誠。

那些在我們身邊的聖人也如此,例如,許多父母給子女

做出榜樣,度一種言行一致和正直的生活。

如果,有為數眾多的基督徒以真實無偽的方式把

天主的名帶到自己身上,並如此踐行《        天主經》的第

一句『我等願爾名見聖』;那麼,教會的宣講就會得到

更多的聆聽、就會更加令人信服。

教宗進而表示,基督也揹負著我們每一個人的名字;因

此,任何人都不可貶抑自己的生命。

值得把        天主的名帶到我們身上;因為,祂對我們的名

字負責到底,將祂的愛放在我們心中,即使在我們身上

也存有惡。

如果,在我們的具體生活中彰顯出        天主的名,我們就

可看到聖洗聖事是多麼美好,感恩聖事又是多大的恩寵

啊!

這就是我們的肉身與基督奧體之間的超凡結合:基督在

我們內、祂在我們內,我們在祂內!我們與祂結為一體!

這不是虛假,這是實情;這不是說說而已、或如同鸚鵡

那樣祈禱,這是誠心祈禱及愛慕        上主。

最後,教宗表示,任何人在任何的情況下都能呼求

上主的名,        天主對那真心誠意呼求祂聖名的人將永遠

不回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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