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靈修之黑暗經驗 (瑪十六 21~27)
張春申神父 著
耶穌第一次預言自己上耶路撒冷去蒙難,是緊接在祂稱讚
伯多祿得到 天父的啟示,並在他身上要建立教會之後;
可是,在我們今天所讀的福音中,伯多祿卻因勸諫耶穌,
受到嚴厲的責斥。
其實,如果,我們反省一下,大概很容易發現,伯多祿的
經驗往往也是我們一般基督信徒的經驗。
在我們的信仰生命中,時而非常光明,認清耶穌基督的身
分與使命,而且深深地愛祂、願意跟隨祂;這時,我們內
心中一股神聖的力量推動自己的信仰生活,這真是耶穌所
說的,體驗了天上的事、或者如同伯多祿一般蒙受
天父的啟示。
不過,我們不是沒有黑暗的時間、封閉在自我的領域中,
貪求的是現世的生命,再也提不起精神嚮往耶穌基督;這
也是耶穌所說的體驗人的事。
同一伯多祿有時體驗天上的事、有時卻體驗人的事;我們
也是如此。
那麼,今天福音中,耶穌斥責伯多祿後的訓話,便是指導
我們怎樣摒棄人的事、追求 天主的事。
耶穌的話含有三層意義,並不是很深的大道理,卻是非常
實際的靈修途徑。
第一層意義是積極的,當我們經驗到心靈的黑暗,貪求人
的事時,必需堅持信仰,死心塌地維護跟隨基督的初衷,
肯定祂是永遠的 天主聖子,惟有偕同祂,才能實現天上
的事。
這個態度並非易事,往往應該加強祈禱,才能勝過困難,
繼續基督信徒的生活;這便是耶穌所說的,捨棄自己,揹
著十字架跟隨祂。
一般而論,靈修生活經過這樣的奮鬥之後,真會感受得到
了新生命、在基督內的新生命;不過,同時也清楚地嘗到
捨棄自我、犧牲人間快樂,應當付出的代價。
第二層意義是消極的,當我們為世上的幸福、暫時的成功
,這一類人的事所挑撥得心動,想放棄基督信徒的理想時
,耶穌教導我們想起永恆的生命,冷靜地比較一下。
世上暫時的幸福與成功,往往轉瞬便成為明日黃花,怎能
與永恆生命相比呢?
假使,失去了永恆,人生還有甚麼意義呢?
這層消極意義有時相當重要,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,的確
常常應以愛 天主、跟隨基督為最後的動機;不過,偶而
黑暗重重,好像 天父與基督並不這樣清楚地臨在時,那
麼,失落永生的思念也能發生消極作用,阻礙我們放棄天
上的事。當然,無論如何,連在此時,基本上常有信仰在
支持我們。
第三層意義可說是綜合性的,我們在現世捨棄自己,揹著
十字架跟隨耶穌,那麼,永世要得到 天父的賞報,不受
永罰;這種賞罰的說法,是耶穌為一般聽眾常用的,也是
最容易瞭解的說法。
的確,我們跟隨耶穌,是為愛祂,不是為尋求賞報;不過
,如果,我們知道,所謂永遠的賞報,實在不是別的,只
是永遠地愛祂、與祂永存在 天父的愛中;那麼,誰若為
了得到這個賞報就跟隨耶穌,實在也無不可。這並非自私
地在尋求自己,只是為了跟隨基督,直到永遠。
在責備伯多祿之後,耶穌向宗徒們上了一課靈修神學,不
是很深的道理,卻是需要實踐的訓話。
在旅途中的基督信徒,不斷經驗到 天主的事和人的事,
靈修生活便是堅持 天主的事、捨棄人的事;那麼,耶穌
的訓話為我們是同樣的實用。
反省與行動:
在靈修生活中,我經驗過天上的事和人間的事嗎?
我如何超越人間的事、只想望天上的事?
為了追隨耶穌,我願意捨棄自己,揹起祂的十字架嗎?
禱文:
請為 天主子民祈禱
耶穌曾對門徒們說:如果,有人願意跟隨我,就應該捨棄
自己,揹著他的十字架來跟隨我。
祈求 天主恩賜每一位 天主子民智慧和勇氣,拋下人間
一切虛幻,堅毅地揹起捨己為人的十字架,跟隨耶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