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純潔和真正的虔誠 


主内的兄弟姊妹:


教会在礼仪中用了五個主日连续诵读《若望福音》第六章,要我们認識耶稣


基督是    天主的圣者,惟有他有永生之言,并且,选择决心跟随他。


從这個主日起直到常年期第卅三主日,教会又返回诵读《馬爾谷福音》,要


我们在認識耶稣後,紧密跟随他,聆听他的教诲,看他驱魔、治病、行奇迹


,与他一同生活。


身为基督信徒,我们需要常常与耶稣一同生活;这样,我们才能喜悦地恭敬


天主,用心遵守    天主的法律,保持纯潔和真正的虔诚。


真正的虔诚,必须与实际的生活紧密相连;恭敬   


天主,不可只限於唇舌的讚颂,更需要我们整個人身心的投入。


我们既然承認耶稣是永生的    天主圣言,我们就必须做圣言的实行者,而不


只是圣言的聆听者。只有实行圣言,也就是以圣言生活,圣言才能根植在我


们心中,我们也才能真正地認清自己基督徒的面貌。


若只听圣言而不去实行,就如雅各伯所说的:「他就像一個人,对着镜子照


自己生来的面貌,照完以後,就離去,遂即忘却了自己是什麼樣子」。


(雅一 23-24


我们这個主日取自《雅各伯書》的读经一略过了这一小節的解释;但是,这


解释充满了生活的智慧,它讓我们知道,圣言能使我们認識自己是谁。


「認識你自已」,是古代希腊智慧的格言,是劝导人过实际生活的基本原则


;因此,基督徒要認識自己,要过实际的生活,总是離不開


天主的圣言。


这個主日取自《申命纪》的读经一将    天主圣言等同於    天主的法律。


梅瑟所颁布的    天主法律,概括了人所有实际生活的面向;因此,梅瑟吩咐


我们要全面遵守    天主法律,不可做任何的增删。


天主的法律与其它的法律有很大的差異;其它的法律只制约人的外在行为,


天主的法律也制约人心中的意向。除此之外,更重要的差别是,


天主的法律要求守法人与立法者建立起個别的關係,其它的法律则没有这個


需求。


这個主日的读经一就呼籲我们要意識到这些差異,要我们以遵守


天主的法律为荣,彰顯    天主法律的智慧,与    天主建立更親密的關係:


「你要听我教训你们的法令和规律,谨守遵行;因为这样,在萬民眼中才


顯出你们的智慧和見識;有那個大民族的神这样接近他们,如同


上主我们的    天主,在我们每次呼求祂时,这样親近我们呢?」


遵守    天主的法律,会顯示出我们的智慧和見識;但是,智慧和見識是实际


生活的成效,不是一门抽象的學術理論,只有真实生活过的人,才会有生活


的智慧和見識。因此,智者大多是有年纪的人;他们实际地生活过,他们见


过世面,嚐过人生的酸、甜、苦、辣、鹹,在人生经验中学会了分辨善与惡


,懂得拿起和放下,适时地把握时机及躲避危机。他们总是多聆听、少说话


;他们说的话都是智慧和见识的结晶,值得我们深思和學習。


在这個主日的读经二中,雅各伯就是以智者的身分说话;这位雅各伯智者是


基督信徒,他的话是基督信仰的智慧和見識,是遵守了


天主法律的效果。他说:「一切美好的赠与、一切完善的恩赐,都是從上、


從光明之父降下来的,在他内,没有变化或转动的陰影。他自願用真理之言


生了我们,为使我们成为他所造之物中的初果」(雅一17-18)。


從天上光明之父而来的恩赐,是超性的恩宠;不只是它的来源超性,它所產


生的效果也是超性的。因此,借着这超性的恩宠,也就是「真理之言」,我


们都要成为「造物中的初果」,也就是新的受造物。


「真理之言」,在舊約,原本是指    天主的法律;在新约,是指福音(弗一


13;哥一  5);在《若望福音》则是指耶稣基督(若一1417;八45)。


梅瑟和雅各伯異口同声地告诉我们,    天主的法律和真理之言是生命的恩宠


;生命的恩宠,是我们内在的存有,而非我们外在的擁有。它使我们的生命


有实际的意义;它也塑造我们的性格,滋养我们与他人的情谊,催促我们要


特别關注「照顾患难中的孤兒和寡婦」。


在这主日的福音中,耶稣要我们实际、并且喜悦地遵守    天主的法律。


天主的法律,原本是教导我们生活的準則,因此,遵守    天主的法律,原本


该讓我们感到心情舒畅,不会造成我们生活上额外的负担,一如圣詠十九篇


所说的:「    上主的法律是完善的,能畅快人灵;    上主的约章是忠诚的,


能開啟愚蒙;    上主的规诫是正直的,能悦樂心情」(詠十九 8-9)。


当人的传统混淆了    天主的法律,当人的规律取代    了天主的诫命时,即使


我们辛苦地嚴守这些规律的外在條文,我们也如同耶稣所指责的,都还只是


伪君子,我们也还只是以唇舌尊敬    天主。


天主的法律要求人「照顾患难中的孤兒和寡婦」;耶稣自己说过:「我实在


告诉你们:凡你们没有给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做的,便是没有给我做」


(玛廿五45)。   


天主法律的要求,是叫人能过好生活的基礎;耶稣也说过:「凡听了我这些


话而实行的,就好像一個聪明人,把自己的房屋建在盤石上;雨淋、水冲、


风吹,襲擊那座房屋,它并不坍塌」(玛七24-25)。


人的法律要我们偏重於成功、成就和效率;它却使我们忘掉什麼是成功、成


就和效率的基礎。


人的法律要求我们注重外在可见的形象和仪表;它却忽略要求我们建築内在


的人格素质。


我们不能在我们没有播种过的田地有所收穫;这不只在社会上如此,在信仰


上也是如此。若我们只是注重信仰上暂时性的驚喜和情绪上的高潮,例如,


只祈求获得神视或奇迹的经验,却忘了必须恒心地在祈祷中、在默想中、在


避静中与耶稣建立一种基本的密切關係,并在实际的生活环境中關懷困苦的


人;那麼,我们的信仰是经不起考验的信仰,只是以唇舌尊敬


天主的信仰。


讓我们回应这個主日礼仪的邀请,坦诚省察自己是否偏離了基督的教导,是


否以喜悦的心恭敬    天主,遵守    天主的法律和诫命,保持纯潔和真正的虔


诚。讓我们也祈求    天主,赐给我们常常与耶稣一同生活,并以耶稣的生活


原则来生活的恩宠。 阿们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张德福神父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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