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們該彼此相愛 (若十五 9~17)
張春申神父著
今天的福音提及基督宗教中講的最多的誡命:愛的命令
;但是,誰若要完整地瞭解,必需記得,這是在最後的
晚餐席上,宗徒領受了聖體聖血之後,耶穌留下的命令。
好像聖師奧思定對於愛的命令有著這樣的一個困難;他
說,愛,是內心的自由流露,是受到可愛之人的吸引。
假如這樣,愛,還需要命令嗎?
如果,因命令而愛,這還是真正的愛嗎?
或許,奧思定的困難,能夠幫助我們對於愛的命令更加
真實地理解。
首先,基督信徒遵守任何命令,都不是出自外在壓力、
或者恐懼;基本上,由於內心的經驗,是內在的要求與
推動。
耶穌自己說,祂遵守 天父的命令,其根源便是因為,
祂存留在 天父的愛內。
因為,耶穌愛 天父;所以,祂出自內心遵守
天父的命令,絲毫沒有壓力與恐懼。
同樣,基督信徒如果遵守耶穌的命令,這應是存留在祂
愛內的效果。
換言之,愛基督的真情,催迫基督信徒遵守祂的命令。
所以,基督的命令實在不是一種文字,是愛情的要求。
現在,讓我們更加具體一些,進入最後的晚餐廳中,在
宗徒初領聖體的氣氛中,再瞭解愛的命令吧!
我們常說,聖體聖事,是愛情的聖事;但是,尚須多加
一些分析,才能充分瞭解它的意義。
若望在記載晚餐廳事蹟的開始時說:「耶穌知道,祂離
此世,歸 父的時辰已到;祂既然愛了世上屬於自己的
人,就愛他們到底」。
究竟,耶穌怎樣愛人到底呢?
祂在公開傳教生活中,一言一行、一舉一動,都是為了
向人類傳播好消息: 天父把自己的生命賞賜給人。
祂愛世上的人,為了這個使命,現在,祂將遭受猶太人
的迫害,犧牲自己的生命;這是祂愛世人到底。
聖體聖事,便是象徵這個偉大的愛,紀念為了朋友捨掉
性命的事蹟。
晚餐廳中,耶穌藉著聖體聖事住在宗徒心內,便是要讓
他們經驗到自己的愛。也是根據這個愛的經驗,祂說:
「這就是我命令你們的:你們該彼此相愛」。
我們實在更好這樣解釋:此時,耶穌不是如同立法者一
般,外在地宣佈一條法律,卻是內在地臨在宗徒心中,
推動他們彼此相愛,如同祂愛了他們一樣。
基督的一切命令,不是文字法律;是精神動力。
愛的命令便是如此,尤其,當我們知道,愛的命令是與
聖體聖事密切相連時,就更清楚地瞭解它的性質了。
奧思定說得很對,愛,是內心的自由流露;那麼,基督
命令我們彼此相愛有意義嗎?愛,需要命令嗎?
的確,如果,愛的命令只是文字法律;那麼,實在令人
懷疑這怎麼可能?
當我們知道,這個命令乃是臨在於人心內的耶穌基督讓
人經驗到祂為愛人捨掉性命,因而推動人彼此相愛時,
我們一定會說,這樣的命令實在需要;假如,我們自己
不先經驗到耶穌的愛,怎麼能夠彼此相愛呢?
聖體聖事,是光榮復活的基督臨在人間的聖事,是復活
奧蹟的成果;在復活期內,教會再度通過晚餐廳中耶穌
建立聖體聖事之後的勸誡,為我們指出,復活的基督賦
予人類的救恩。
今天,我們知道,由於復活,耶穌自由地臨在人間,留
駐人心,為的是賞賜我們愛的能力。
事實上,恨,使人分裂;愛,使人復合;恨,使人殺戮
與死亡;愛,使人關懷與成長;愛的能力,是復活基督
賞賜的救恩。
反省與行動:
1. 耶穌在主的晚餐時所給予的「愛的命令」,我瞭解它
的意義嗎?
2. 我經驗到耶穌在我內的愛的推動,讓我可以如同祂一
樣的愛人嗎?
3. 在生活中,我是如何具體地捨命愛人?
禱文:
1. 請為新教友祈禱
耶穌曾經命令我們要彼此相愛,並自我犧牲成為典範。
祈求仁慈的 上主恩賜所有新教友如同所有的基督徒
,都能以耶穌愛到底的捨命行動為榜樣,真實地彼此
相愛、付出。
2. 請為所有的母親祈禱
今天,是母親節;母親,常是基督之愛最貼切的化身
;祈求仁慈的 上主恩賜每位母親都能夠享受付出的
快樂、子女孝順地回報以及來自 上主的喜樂、平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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