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人非常振奮的誡命
出二十二 20-26;得前一 5c-10;瑪二十二 34-40
本主日的福音雖然短,意義卻非常深刻;所談的是,
天主的誡命中那一條最大的問題。
為福音鋪路的第一篇讀經取自梅瑟法律中的一段;第二篇
讀經雖然和福音沒有直接的關聯,卻讓人看到保祿如何履
行 天主的兩條愛的誡命。
福音作者瑪竇告訴我們,當法利塞人知道耶穌回答撒杜塞
人的話令他們啞口無言後,便圍聚到耶穌身旁,想要考驗
祂。撒杜塞人來詢問耶穌;因為,他們反對人將來要復活
。耶穌給了他們一個有力的回答,令他們閉口無言;現在
,法利塞人也來考驗耶穌,想在這方面勝過撒杜塞人。
其中一位法學士問耶穌:「師傅,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
的?」
這個問題很難回答;因為,在梅瑟的法律中共有六一三條
規則和禁令,如何區分那一條誡命最大呢?
針對這個論題,可以做無知、無休的辯論。
但是,耶穌毫不猶豫地回答說:「你應全心、全靈、全意
愛 上主、你的 天主;這是最大、也是第一條誡命」。
隨後,祂又補充了法學士所沒有問到的事,祂說:「第二
條與此相似:你應當愛近人,如愛你自己」。
說完,又以極權威的語氣結論說:「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
於這兩條誡命」。
耶穌的回答出人意料;因為,大家都認為,在眾多的規則
和禁令中,最重要的是十誡。
梅瑟在申命紀中解釋說,十誡,是 天主自己所頒佈、受
到全體人民聽從的十條誡命。
只有這些誡命是由 天主自己宣佈;其他的誡命和禁令是
梅瑟給人民遵守的,不是直接來自 天主。
因此,根據邏輯,耶穌在回答法學士時,應該選擇十誡中
的一誡,特別是選擇第一誡;因為,第一誡非常重要,它
禁止人朝拜其他的神明。
可是,耶穌沒有選十誡中的任何一誡,卻是以另外的誡命
來回答;祂引用了申命紀中另一段闡明愛的誡命的話以及
肋未紀中的話說出了第二個愛的誡命;祂說,第二條誡命
與第一條相似:「愛 天主、你的 天主……愛你的近人
」。我們如何解釋耶穌的這個選擇呢?
我們試試,先瞭解耶穌的動機。
十誡,非常重要,主要是一些禁令,是負面的誡命。
十誡,非常重要;因為,它規定了一些條件,不遵守這些
條件,便不能與 天主建立良好的關係。
誰若想使自己的生活符合 天主的旨意,就必需遵守十誡
;否則,他便不能與 天主一致,便冒犯了
天主、走上墮落的路。
不過,十誡的所有的條件,不論在與 天主的關係上或是
與人的關係上,除了兩條外都是負面的。
在與 天主的關係上,唯一正面的條件是:應記住安息日
、守為聖日(出二十 8)。
如果,我們看看這條誡命的內涵,便會發現,為遵守這個
誡命所訂的規則也是負面的。
根據梅瑟法律,將安息日守為聖日是什麼意思?
是說,在那一天,甚麼也不做:「你自己,連你的兒女、
你的僕婢、你的牲口以及在你中間的外方人,都不可以做
任何工作」(出二十10);因此,這個誡命也是負面的。
在另一部份中,有一條誡命是真正的正面誡命:「應孝敬
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,好使你在 上主、你的 天主賜予
你的地方延年益壽」(出二十12)。
這條誡命非常重要;因為,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;如果
,家庭不團結,社會便會瓦解。
不過,這條誡命的範圍也非常狹隘,所規定的只是與兩個
人的關係;至於對其他人的態度,則沒有做任何指示。
耶穌既不要負面的誡命,也不要不全面的誡命;祂願意為
人提供一個充滿活力、正面的、普世性的理想。
十誡,沒有真正地表現出這個理想;因為,其中的誡命都
是禁令。
當然,遵守十誡,已經很好;但是,它不能使人的生活振
發;能夠振發人的生活的唯有愛。因此,耶穌選擇了兩條
愛的誡命:「愛 上主、你的 天主…愛近人如你自己」
這兩條誡命是正面的、使人非常振發的誡命;因為,這兩
條誡命的理想非常的高。
第一條是:「你應全心、全靈、全意愛
上主、你的 天主」。
誰敢說,自己已經真正達到這個理想?
我們常是在這個理想的要求之下;因此,我們要不斷努力
、不斷進步,至少,能夠更接近這個完美而且沒有局限的
、極其美妙的愛的理想。
第二條是:「愛近人如愛你自己」。
誰能說,自己做到了愛近人如愛自己?
我們生下來便愛自己,這種愛,在我們的心理上已經根深
柢固;實際上,我們為別人所做的,遠比為自己做的少得
多。
此外,耶穌在另一個場合更擴大了愛近人這條誡命;祂說
:「這是我的誡命:你們應該彼此相愛,如同我愛了你們
一樣」(若十五12)。
這是說,我們應該愛近人更甚於自己的生命;因為,耶穌
便是這樣愛了我們,祂把自己的生命獻給了我們。
耶穌向我們建議的理想非常美好,符合我們內心深切渴望
;事實上, 天主創造我們,正是為了這個緣故。
天主是愛,祂創造我們,為了讓我們參與祂的愛;祂為了
愛我們,也為了要我們愛祂,並和祂一起愛所有其他的人
;這是人的最高理想境界。
要達到這個境界,就一定需要 天主的恩寵、需要來自
天主的愛的能力。
耶穌將祂的心賜予我們,好教我們像祂一樣地愛
天父、像祂一樣地愛我們的近人。
耶穌把自己獻給我們,正是為了這個目的。
我們藉著聖體聖事、接納耶穌的聖體和聖血進入我們內,
那是祂付出最大的愛的時刻,是祂為拯救我們,將自己奉
獻給 天父的時刻,是祂獻出自己的體和血、做為我們的
精神食糧和飲料的時刻;祂就這樣使我們有了愛的生命。
這個啟示在舊約中已經存在,它包含了愛 天主和愛人。
耶穌的誡命,並不是新的誡命;新穎的地方,在於祂解釋
這誡命的方式。
第一篇讀經讓我們看到,舊約如何強調愛近人;舊約非常
關注社會關係的和諧。
出谷紀這樣說:「對外僑,不要苛待和壓迫;因為,你們
在埃及也曾僑居過」。
「對任何寡婦和孤兒,不可苛待」; 天主做了他們生活
的保障人。「若是苛待了一位,他若向我呼求,必要發怒
,用刀殺死你們」。
舊約在有關社會關係方面說得非常詳細,比如抵押的物品
就是一個例子;借錢給人,不可像放債的人:「如果,你
借錢給我的一位百姓、即你中間的一位窮人,你對他不可
像放債的人向他索取利息」。
那時的人,常常用外氅做借錢的抵押;因為,白天不需要
外氅,夜裏才需要用它來做被子禦寒。
梅瑟的法律關注窮人的這個情況,因此說,必需在日落前
將外氅歸還借錢的人;因為,窮人在夜間需要用來當被子
,不還給他,便是殘忍。
天主也做窮人的保障:「他若向我呼號,我必俯聽;因為
,我是仁慈的」。
因此,在舊約中,已經明確地指示了應該關注近人的所有
需要,並要慷慨地為他們服務。
不過,耶穌為我們指出的道路,是一條更加慷慨的、愛的
道路。
在第二篇讀經中,我們看到保祿如何實踐這兩個愛的誡命
;他寫信給剛皈依不久的得撒洛尼人,字裏行間流露出他
對 天主的全心的愛。
他這樣說:「你們成了效法我們和效法主的人…主的聖道
由你們那裏聲聞……你們離開偶像,皈依了
天主,為事奉永生的真 天主」;保祿的這番話,流露出
他對 天主的滿心熱愛。
另一方面,保祿宗徒也表達了他對得撒洛尼信友的愛。
他認識他們的時間還很短;但是,他們已經深深地進入他
的心中。他非常慎重地表達他對他們的愛;首先,他稱讚
他們說:「你們成了馬其頓和阿哈雅眾信者的模範」。
得撒洛尼人心胸開闊,『他們雖然在許多苦難中,卻懷著
聖神的喜樂、接受了聖道』。
保祿這番讚賞他們的話,充分流露出他的愛和傳教的心火
;因為,稱讚一個人,對他堅毅的行動也是個很大的鼓勵
。我們在強調別人的優點和他們的善行時,要特別小心;
這便顯出我們對別人的愛是多麼的慎重、多麼的美好、多
麼的有益。這是認可別人所行的善事;這樣,大家便能夠
一同在愛 天主和愛弟兄的愛中成長。
「愛 上主、你的 天主」,「愛你的近人」,「你們要
彼此相愛,如同我愛了你們」;這個理想最為重要,我們
要不斷追求。
我們所有的目標、所有的行動,都應該以這理想為方向;
這樣,我們才能與基督不斷地在祂與 天父和弟兄的關係
中更加緊密地結合。
作者:阿爾貝.范諾怡耶穌會樞機主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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