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如,沒有愛……
瑪竇福音廿二 34~40
薛恩博樞機著 丁穎達教授譯
默想:
他們又提出一個誘人上當的問題,再次企圖請君入甕,想
找一個能誣衊並陷害耶穌的理由。
問題聽起來很單純:那條誡命最重要呢?
也許,祂會在來來回回的討論中誤入圈套;因為,聖經和
猶太傳統裏有相當多的誡命和禁令,少說有六百條之多。
耶穌的回答,如此簡明扼要;甚至,連祂最強勁的對手也
無從反駁。
「全心愛 上主,愛人如己」;直到今天,還沒有第二個
答覆比這更言簡意賅、更令人折服。這包含了
天主的全部誡命;誰恪守並生活出這兩條誡命,誰就履行
了其它所有的誡命。
耶穌的回答對我們來說非常熟悉、非常顯而易見;但是,
經過二千年的重複,這愛 天主、愛鄰人雙重誡命的意義
和範疇,難免叫人聽若罔聞。
我們真的瞭解甚麼是全心愛 天主和愛人如己嗎?
耶穌說,每一件我們該做的事、每一件 天主指望我們做
的事,都繫於這兩條誡命。
奇妙的是,當人真的活出這兩條誡命時,凡事都變得明朗
了,唯一要緊的就是愛。
人們很容易在好榜樣身上體驗到這點;譬如真福教宗若望
廿三世和真福加爾各答的德蕾莎修女。
但是,【要我活出】這兩條誡命、並化為行動時,一切卻
變得難上加難。
在格林多前書的「愛之歌」(十三1~13)裏,保祿列舉了
一系列愛的特徵:愛是含忍的、愛是慈祥的;愛,不嫉妒
、不誇張、不自大、不做無禮的事、不求己益、不動怒、
不圖謀惡事、不以不義為樂,卻與真理同樂;凡事包容、
凡事相信、凡事盼望、凡事忍耐。
如果,我把自己的行為跟上述愛的特徵相比較,我會發現
,到達自己旅程終點之前,還有相當長的距離,還要打贏
諸多戰役,也許還要經歷多重苦難,才能達成這樣的愛。
我怎麼才能達到那境界呢?
聖奧思定說:愛,首先意味著,我真高興有你相伴!
有「你」,真好!
愛,先從善意出發;在此基礎上,再為他人謀求福祉。
我必需在這裏加上一個問題:我對我的鄰人好嗎?
這不僅僅是在問,我是否喜歡他 ? 我無法控制自己油然而
生的感覺;至少,我能相當善意地祝福他人,祝願對方幸
福。
我們在此該懂得,耶穌為何把愛 天主和愛鄰人密不可分
地連繫起來。
我怎麼去愛鄰人呢?
當然,他不一定是我最喜歡的人,甚至,可能與我敵對;
但是,他特別需要我的奧援。
最可以確定的是, 天主對他寬厚、仁慈。
我要考慮到:雖然,鄰人對我來說是位頭痛人物;但是,
天主全然愛著他;我自己也捉襟見肘, 天主卻還是接納
我、肯定我;因此,我實在應該試著去愛我的鄰人。
從先教宗若望廿三世和德蕾莎修女這樣超然卓越的人身上
,我們看到全心、全靈、全力愛 天主的人,能夠愛他們
的鄰人到無以復加的地步;然後,我們才會懂得聖奧思定
傳誦千古的名言:「只要你愛,你就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
事!」那麼,你也一定在做對的事。
譯註:
「只要你愛,你就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」(“Dilige, et
quod vis fac”)出自聖奧思定的《若望一書釋義》第七章
第八節。
反省與實踐:
1. 「全心愛 上主,愛人如己」;我們愛 天主,愛得有
多深?
如何讓 天主真實地融入在我們的思想中?
2. 天主期望我們做的事,都繫於「全心愛 上主,愛人如
己」這兩條誡命;我們不僅要愛 天主,也要愛周遭的
人。
周遭的人、我和 天主有什麼密不可分的關係呢?
3. 我們從好榜樣前教宗若望廿三世和德蕾莎修女身上看到
甚麼?
我們要怎樣活出愛 天主、愛鄰人的雙重誡命?
信友禱文:
1. 請為各國執政者祈禱
祈求 天主賞賜智慧予世界各國的執政者,使他們能以
共融的精神求同存異,互相包容;並以仁慈基督為榜樣
,為增進人民幸福生活而努力。
2. 請為人類珍惜地球資源祈禱
天主創造天地萬物,交付給人保護、管理;愛
天主,就有義務珍惜地球的資源,並與大地和好。
祈求 天主賜予我們對創造的敬畏之心,體認所有受造
物是互相連結的,為後代保留美好的生存環境。
3. 請為基督徒行愛德所需的恩寵祈禱
生活中要確切實行愛 天主、愛鄰人的雙重誡命並不容
易,尤其是,愛我們不喜歡的人。
祈求 天主光照我們,時時刻刻感念 天主無私的大愛
;也求主感化我們的心,賜我們愛德所需的恩寵、去愛
我們周遭所有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