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則得
本主日是常年期第十七主日,彌撒中的兩篇讀經和福音分別取自創世紀第十八章第二十到
二十一以及二十三到三十二節;聖保祿宗徒致哥羅森人書第章二第十二到十四節;聖路加
福音第十一章第一到十三節。
本主日彌撒福音這樣說:
有一次,耶穌在一個地方祈禱,停止以後,他的一個門徒對她說:「主,請教給我們
祈禱,如同若翰教給了他的門徒一樣。」
耶穌給他們說:「你們祈禱時要說:父啊 !願你的名被尊為聖! 願你的國來臨 !我們
的日用糧,求你天天賜給我們! 寬免我們的罪過,因為,我們自己也寬免所有虧負我
們的人;不要讓我們陷入誘惑。」
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,半夜去他那裏,給他說:朋友,借給我三
個餅罷 ! 因為,我的朋友行路到了我這裏,我沒有什麼可以款待他。
那人從裏面回答說:不要煩擾我了! 門已經關上,我的孩子們同我一起在床上,我不
能起來給你。
我告訴你們:他縱然不為了他是朋友的緣故而起來給他,也要因他恬不知恥地切求而
起來給他所需要的一切。
所以,我告訴你們:你們求,必要給你們;你們找,必要找著;你們敲,必要給你們
開 。因為,凡求的,就必得到;找的,就必找到;敲的,就必給他開。
你們中間那有為父親的,兒子向他求餅,反而給他石頭呢﹖或是求魚,反將蛇當魚給
他呢 ? 或者,求雞蛋,反將蝎子給他呢﹖你們縱然不善,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你們的
兒女,何況在天之父,有不更將聖神賜與求他的人嗎﹖」 ( 路十一 1 ~ 13 )
主內的兄弟姐妹們, 在本主日的彌撒福音裏,聖路加記述耶穌講解有關祈禱的道理。
祈禱,是耶穌宣講中的一個重要主題,四部福音都有記載;在聖瑪竇福音的記載中,
耶穌教訓說:「至於你,當你祈禱時,要進入你的內室,關上門,向在暗中的父祈禱
;你的父在暗中察看,必定報答你。」
這是說在暗地裏祈禱的功效;聖瑪竇也談到在集團祈禱時,耶穌的臨在 :「 你們當中若
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祈禱,我在天上的父必使他們成全,因為,無論在那裏,有兩三個
人奉我的名聚會,我就在他們中間。」
聖若望福音格外強調,「奉耶穌的名」和「住在耶穌內」的人的祈禱的效驗 : 「你們奉
我的名,無論求什麼,我必定成全。」「你們奉我的名,無論求什麼,我必定賜給你們
。」只要是奉耶穌的名而求的,「你們祈求,就必定得著。」
聖瑪竇和聖路加福音都記載了耶穌所教授的「 天主經」;在聖路加福音的記載中,這
是由於門徒們的請求,他們對耶穌說:「主啊!請教給我們祈禱,就像若翰教給了他的
門徒一樣。」向師父請教祈禱的經驗,這原是所有宗教團體的共同慣例與願望;在記述
了耶穌所教授的 天主經之後,聖路加又記錄了耶穌所講的兩個比喻來闡發祈禱的效力。
本主日彌撒的第一篇讀經
上主說:「控告索多瑪和哈摩辣的聲音實在很大,他們的罪惡實在深重! 我要下去看看
,願意知道:是否他們所行的全如達到我前的呼聲一樣。」
亞巴郎近前來說:「你真要將義人同惡人一起消滅嗎﹖假如,城中有五十個義人,你還
要消滅嗎﹖不為其中的那五十個義人,赦免那地方嗎﹖你絕不能如此行事,將義人同惡
人一併誅滅;將義人如惡人一樣看待,你絕不能! 審判全地的主,豈能不行公義﹖」
上主答說:「假如,我在索多瑪城中找出了五十個義人,為了他們,我要赦免整個地方。」
亞巴郎接著說:「我雖只是塵埃灰土,膽敢再對我主說:假如,五十個義人中少了五個
怎樣﹖你就為了少五個而毀滅全城嗎﹖」
他答說:「假如,我在那裏找到四十五個,我不毀滅。」
亞巴郎再向他進言說:「假如,在那裏找到四十個怎樣﹖」
他答說:「為了這四十個,我也不做這事。」
亞巴郎說:「求我主且勿動怒,容我再進一言:假如,在那裏找到三十個怎樣﹖」
他答說:「假如,在那裏我找到三十個,我也不做這事。」
亞巴郎說:「我再放膽對我主進一言:假如,在那裏找到二十個怎樣﹖」
他答說:「為了這二十個,我也不毀滅。」
亞巴郎說:「求我主且勿動怒,容我最後一次進言:假如,在那裏找到十個怎樣﹖」
他答說:「為了這十個,我也不毀滅。」 ( 創十八 20 ~ 21,23 ~ 32 )
這篇讀經講述亞巴郎一再祈求 天主饒恕索多瑪,不要毀滅那城;這是我們大家都很熟識
的故事。讀經中沒有記載索多瑪城結果還是被毀滅了,因為,那城連十個義人也找不出;
卻聲明 天主曾一再答允亞巴郎的請求,降低他饒恕索多瑪城的條件。
在與讀經一的對照下,我們知道,本主日彌撒禮儀教訓的要點是,祈禱的必然效果。
主內的兄弟姐妹們,祈禱的必然有效,這是不容置疑的事實;至於,怎麼說祈禱是必然有
效的,這卻是一個需要解釋的問題了。
第一、我們要知道,祈禱不是魔術; 天主是我們的慈父,他照顧我們的需要,凡是對我
們有益的事,我們求他,他必定賞賜。但是,正因為 天主是我們的慈父,他絕不會把像
石頭和毒蛇那樣有損於我們身體健康和靈魂得救的東西賜給我們。所以,在實際生活中,
我們向 天主所提出的請求, 天主不一定會依照字面的意思完成我們所意願的。
第二、祈禱,有深淺不同的程度的;我們基督信徒的祈禱是「奉耶穌的名」和在「耶穌內」
所做的祈禱;它好像耶穌本人在革則瑪尼山園中的祈禱 :「 我父!若是可能,就讓這杯離開
我吧!但是,不要照我,而要照你所願意的。」「我父,如果,這杯不能離去,非要喝不可
,就成就你的意願吧!」這樣的祈禱,一則表示了我們在實際上所感覺到的願望,再則,更
表示了我們對 天主的絕對信任。
懂得了以上的兩點解釋,我們才能真正把握耶穌所講解有關祈禱的道理。
天主是愛、是我們的慈父,凡是對我們真正有益的事,他一定會賞賜給我們的。我們常常向
天主祈求身體的健康、事業的成功;我們也常為我們的親友祈求 天主;也為我們的國家、
我們的教會以及需要我們關心的人們祈求 天主。在這樣不斷地祈禱中,我們逐漸接近
天主,與 天主的關系更親密,我們便更領會 天主的旨意,更體驗 天主的愛。
接近 天主,與 天主親近,領會 天主的旨意,體驗 天主的愛;這是祈禱的必然效果。
「你們求,必要給你們;你們找,必要找著。」祈禱的效驗真的是不容置疑的。
基督我們讚美你;亞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