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與政治(瑪二十二 15~21)


張春申神父 著


為了解這段福音,我們必須說明一下耶穌的時代背景;那時,羅馬帝國統治地中海沿岸所有的


地區,耶穌所居的巴勒斯坦也是羅馬皇帝的領土,當然,要求猶太人向羅馬納稅。


福音中的稅吏,便是擔任收稅的角色;由於猶太人自認是   天主的子民,不是人間帝王的子民


,因此,對於納稅這件事,即使事實上是忍受奇恥大辱,可是,道理上是絕對不妥協地抗拒。


也是在這種情況下,法利塞人、黑落德黨人聯合起來試探耶穌;「納稅給凱撒(即羅馬皇帝)


,可以不可以?」這是一個非常惡毒的問題;若回答:「可以」,那麼,自認為


天主子民的猶太人一定會說耶穌不愛祖國,甚至,會說祂在賣國,再也不去聽祂了。


假使,回答:「不可以」,那麼,說不定那些與耶穌做對的人會向羅馬總督告發耶穌,以叛亂


的罪名處罰祂。可是,耶穌看清他們的詭計,以一個稅幣的肖像打發他們走了。


不過,耶穌在這個機會上說的一句話:「凱撒的,就應歸還凱撒;   天主的,就應歸還   天主」


;為後代教會實在是一個生活指南,值得提出來討論。


這句話有好多不同的解釋,不過,最為普遍的一種,是指國家政治與宗教信仰的各自獨立;凱


撒代表國家政治;   天主表示宗教信仰。國家政治在政府運籌下,為了人民的安全、生活富裕


、塵世物資以及精神各方面的發展而工作。至於,宗教信仰是人類天賦的權利,或者個人或者


團體,實踐敬奉   天主的道德與精神生活,不只是謀求永恆生命,也是在國家與社會中發生化


育功能。


國家與宗教兩者之間各自具活動的領域;信仰自由既是天賦人權,國家政府自當積極尊重,不


得干涉與限制,這是所謂「   天主的,就應歸還   天主」。當然,如果,宗教界有些不法之徒


假宗教之名破壞人民福利,國家自可依法干涉。


另一方面,國家政府既有職責為國家謀求福利,宗教信仰自當服從法律,這也是聖經的教訓。


伯多祿說:「你們要為主的緣故,服從人立的一切制度;或者,服從帝王為最高元首,或者,


服從帝王派遣來懲罰做惡者,獎賞行善者的監督……」,這便是所謂「凱撒的,就應歸還凱撒」


。假若,國家政府的命令相反   天主,侵犯宗教信仰的權利;那麼,宗教當然不能相反


天主而去服從。所以,宗徒大事錄中,當猶太權威禁止伯多祿和若望宣揚耶穌的福音時,他們


回答說:「聽從你們而不聽從   天主,在   天主前是否合理,你們評斷罷!因為,我們不得不


說我們所見所聞的事。」


事實上,在   天主教會歷史中,教難的發生,都是為了肯定「   天主的,就應歸還   天主」;


許多殉道者不懼流血致命,便是要服從   天主的命令,保衛自己的宗教信仰以及傳揚福音的權


利。


下週,教會慶祝傳教節,這是耶穌基督的命令:往訓萬民。


我們祈求   天主使天國喜訊傳遍各地;我們也祈求   天主,使有些傳教不能自由的地區,早日


阻礙消失。原來,福音雖然是引導人認識   天主,謀求永生,但是,也為勸導人群彼此相愛,


為國家與社會謀求福利;國家政府實在沒有理由要去阻止傳教。


反省與行動:


「凱撒的,就應歸還凱撒;   天主的,就應歸還   天主」;在生活中,我遵守人間的律法嗎?


在信仰中,我將   天主放在首位嗎?


我如何在天國的律法和人間的法律間取得平衡?


禱文:


請為   天主子民祈禱:


耶穌說:「凱撒的,就應歸還凱撒;   天主的,就應歸還   天主」;祈求仁慈的


上主幫助我們明智的分辨,如何善盡地球公民的職責,更踐履   天主子民的使命。


請為所有政治人物祈禱:


「凱撒的,就應歸還凱撒」;祈求仁慈的   上主幫助所有政治人物都能徹底遵守國家法律,


成為百姓模範,不知法犯法,利用職權謀求一己之私利。


請為泰國的水患祈禱:


接連兩個多月的豪雨,讓泰國四分之三地區成為汪洋,許多世界文化遺產都淹在水中,傷亡


及經濟損失慘重;祈求仁慈的   上主幫助泰國豪雨早日停息,在政府努力和世界支援之下,


早日重整災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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