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願意,你潔淨了罷 !(谷一 40~45)
作者 蔣劍秋神父
有一位癩病人來到耶穌跟前,跪下求他說:「你若願意,就能潔淨我」。
耶穌動了憐憫的心,就伸手撫摸他,向他說:「我願意,你潔淨了罷 ! 」
癩病立時脫離了他,他就潔淨了。
然後,耶穌嚴厲警告他,立即催他走,並向他說:「當心 ! 什麼也不可告訴
人;但去叫司祭檢驗你,並為你的潔淨奉獻梅瑟所規定的,給他們當做證據
。 」
但是,那人一出去,便開始極力宣揚,把這事傳揚開了;以致耶穌不能再公
然進城,只好留在外邊荒野的地方;但是,人們卻從各處到他跟前來。
癩病,又稱為【痲瘋病】;患癩病的人,有的眉毛脫落、眼睛凸出,臉、鼻
、唇及手足潰爛,流出惡臭的液體;到此地步,心靈會完全崩潰;經過八、
九年的時間便會死去。
有的病毒侵入神經中樞,失去知覺;同時,『肌肉消失,筋部收縮,雙手彎
曲如爪,指甲的外型受到腐蝕,手足潰爛而脫落』。這種癩病可拖延二、三
十年,是種慢性死亡病。
輕微的癩病,就是俗謂的皮膚病,沒有死亡的危險,也可以治癒。
耶穌時代,按法律規定,一切癩病人都得離群獨居,斷絕與普通人來往。
今天福音中的癩病人來到耶穌跟前,要求耶穌治好他的癩病,便是一種違法
行為。耶穌並未因他違法而不理睬他;相反地,耶穌以人類的急需為重,憐
憫了他;同時,伸手摸他,向他說 : 『我願意,你潔淨了罷 !』
肯定的是,當耶穌撫摸他時,並沒有把他當做不潔的人;只看到他的可憐和
需要。
不過,耶穌治好他的癩病之後,要他按梅瑟的規定,請司祭檢驗,而且,獻
上應獻的祭物做為潔淨的證據。
耶穌,一面同情人、幫助人;一面也未忘了法律的要求。
有一天下午,一位神父訪問教友歸來,打開自己的房門,看見櫥櫃被打開;
一位面黃肌瘦、兩手流血的青年站在他面前,跟他說 : 『我沒有拿你的任何
東西』。
神父見他的手流血,立刻拿藥布替他擦乾;神父提醒他,不要隨便進入別人
的房間;並且,鼓勵他去戒毒中心進行康復手術;然後,從大門送他出去。
事後,這位神父說,他沒有想到他是一位小偷;他只想到,他急需人家幫助
。他自己也沒想到事情會這樣。
「我願意,你潔淨了罷 ! 」不守法的人也需要人的憐憫和幫助。
( 摘自 把福音活出來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