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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苦難(聖枝主日,谷十五 1~39)


張春申神父


聆聽了馬爾谷記載的耶穌基督受難史之後,大家內心中一定深受感動;現在


,讓我們不再滯留在受難史的枝節與片斷之上,整體性地提出一些重點。


首先,具體地確定究竟耶穌為什麼會被判死刑;其次,探討耶穌在十字架上


的痛苦經驗;最後,講到跟隨基督揹十字架的生命旅途。


在耶穌受難記載中,猶太公議會判決祂的罪名可以歸納為四項:異端邪說的


導師、冒牌先知、煽動民眾和褻瀆    天主。這四項罪名實在也並非無中生


,只是曲解了耶穌宣講天國臨近的道理罷了。


猶太權威既然不承認耶穌來自    天主,也無法接受耶穌啟示的    天父面貌;


那麼,很自然地能判決祂的四項罪名了。


由此可見,耶穌之被釘十字架,是祂一生忠於自己使命的後果;當祂在加里


肋亞傳揚福音時,已經種下了未來的後果;馬爾谷福音很早便說,法利塞人


與黑落德黨人商討陷害祂、除滅祂。


可是,耶穌為了宣講真理,毫無畏縮;當祂決定去耶路撒冷繼續自己的使命


時,一路上表示將要面臨的遭遇,這是殺身成仁、捨生取義,承行


天父旨意的殉道精神。如果,天國喜訊是為普世人類的,耶穌的成仁取義,


堪稱拯救人類的行動;所以,新經中稱祂為除免世罪的    天主羔羊。


不過,做為殉道者,耶穌顯出自己仍是一個真實的人;山園祈禱已經表示祂


的驚懼恐怖;釘在十字架上,把祂受難時所受的內心痛苦清楚地流露出來。


大司祭判決後,猶太差役的污辱;羅馬總督宣告死刑後,兵丁的拷打;現在


,十字架下,路過的人、司祭長與經師,甚至,同時一起被釘的犯人都異口


同聲地否定祂的使命。


這時,人間沒有一個聲音支持祂、認同祂;天上也沒有聲音來為祂做證。


這是十字架上的耶穌心靈中所經驗到的痛苦,於是,祂大聲呼喊說:「我的


天主、我的    天主,為什麼捨棄了我?」這是聖詠二十二篇的第一句祈禱


文;這篇聖詠一方面表示受苦者的劇痛,另一方面肯定受苦者絕對的依賴。


耶穌在這樣的心態中投奔    天父;    天主便在祂死亡時,藉著羅馬百夫長的


口,向加爾瓦略山上的群眾肯定耶穌說:「這人真是    天主子」。


在受難史中,有一位名叫西滿的人,值得我們提出來討論一下。


在耶穌苦難時,這人第一次露面,新經中此後也不再提起他;只是他的第二


位兒子亞歷山大和魯富,似乎,馬爾谷寫福音時大家認識。


其實,保祿在羅馬書信中也提起蒙召揀選的魯富。


這樣看來,西滿一家該是初期教會中的知名教徒;我們實在可以相信,雖然


,他被迫揹耶穌的十字架,後來卻成了基督的跟隨者。


因此,也可以說,他代表了後代一切基督徒在耶穌的苦路上參與了揹十字架


的救援工程。


那麼,我們每年誦讀受難史,看到西滿時,便不能不因此準備做為基督信徒


,必須跟隨耶穌,揹自己的十字架。


耶穌早已說過  : 「誰若願意跟隨我,該棄絕自己,揹著自己的十字架,跟隨


我;因為,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若為我和福音的緣故


,喪失自己的性命,必要就得性命」(谷八 1415)。


反省與行動:


耶穌的苦難,為我有什麼意義?


我願意和西滿一樣,幫助耶穌揹祂的十字架嗎?


我生命中的十字架是什麼?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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