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守教會法律的,就是服從耶穌基督
丙年四旬期第三周星期三
「小德蘭福傳之友」指導神師曾慶導神父讀經反省
梅瑟的法律是來自 天主,是好的法律、是
天主的旨意,遵守的人會得到生命。
天主給我們法律,就是這個目的;有見識、有智慧的人
會看到這一點。
天主教會的法律,可以說是新約的梅瑟法律,幫助我們
信友走天國的道路;因為,耶穌很看得起、即便有各種
瑕疵的宗徒們,祂曾經對宗徒、即教會的領導說過:「
誰聽從你們,就是聽從我」。
可惜,今天,不聽從教會的教導好像已成了時髦的事;
教會被看成是保守、落伍的、反科學的,反而,自己的
看法更聰明、更前進。
今天,耶穌說,祂來,不是要廢除梅瑟法律,法律的一
點一撇絕不會過去,全部都要成就;誰若遵守了、也這
樣教訓人,他在天國裡要稱為偉大的。
其實,真理是絕不會落伍的;教會對世人負責,要宣講
真理,並且只能宣講真理。
耶穌基督就是昔在、今在與永遠常在的真理。
當然,主耶穌要我們接受的,主要不是科學的真理,是
能讓我們從此岸到彼岸的得救真理。
這使我想起瑪利亞和若瑟,雖然,他們是救主耶穌的母
親和義父,但是,並不把自己放在猶太人的法律之上。
路加福音第二章說,他們很謙遜地遵守梅瑟的法律,當
一滿了他們取潔的日期,就帶著孩子上耶路撒冷去獻給
天主,並照 上主法律上所吩咐的獻上祭物:一對斑鳩
或兩隻鶵鴿。
讓我們多學習聖母和聖若瑟的精神,謙遜地遵守慈母教
會的法律;遵守教會法律的,就是服從耶穌基督,一定
是偉大的。